****关于公开招募区级创业导师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省、市关于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加力实施“创响**”行动,根据《**省进一步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黑人社规〔2026〕1号)要求,****决定面向区内外公开招募区级创业导师,建立区级创业导师库,进一步加强全区创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更好为广大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专业化、多样化创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及严重失信记录;
(二)身心健康,热爱创业服务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
(三)熟悉国家及省、市有关创业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专业素养,了解企业经营、市场运作规律;
(四)在创业实践、创业指导、创业培训、企业管理、投融资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具备较强的授课、辅导与沟通能力;
(五)能够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履行创业导师职责,按时参与各类创业指导服务活动。
二、招募对象
面向区内外符合条件的各类专业人士,重点包括以下群体:
(一)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企业经营、市场营销、创新创业研究或教学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或专职创业指导教师;
(二)成功创办企业3年以上,企业经营稳定、持续盈利并具有一定成长性,熟悉本地创业环境的创业人士;
(三)具有3年以上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战略咨询经验,具备较强**整合能力的投融资专家、天使投资人、企业高管等;
(四)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法律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创业孵化等机构中,从事创业相关服务3年以上的资深专业人员;
****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创业政策,具备创业指导能力的业务骨干;
****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师、创业培训讲师、创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专业人员;
(七)曾担任国家级、省级、市级或县(区)级创新创业赛事评委,具备丰富项目评审、赛事指导经验的人员;
(八)其他在创业服务相关领域具有显著特长和突出贡献,且愿意为创业群体提供指导服务的社会人士。
三、工作职责
(一)为创业相关政策制定、服务体系建设等提供专业咨询建议;
(二)参与区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讲座、训练营、沙龙、走基层、边境行、政策宣讲等服务活动;
(三)参与创业载体、创业街区遴选及创业大赛、创业项目评审和路演等活动,提供咨询、评议、指导等服务;
(四)为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一对一”或“一对多”咨询和指导;
(五)为创业者提供技术、资金、市场、孵化平台等**对接服务;
(六)市级和区级人社部门确定的其他事项。
四、招募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此后每月15日前均可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在职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申报材料包括:
1.《**区区级创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相关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投资案例、授课证明、获奖证书、创业指导工作成果等相关业绩材料;
4.其他从事创业指导工作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扫描为PDF格式,以“**区创业导师申报+姓名+所在单位”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工作邮箱:****@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包命名一致。
(二)综合评审
****组织评定区级创业导师候选名单。
(三)公示与聘任
****政府门户网站和“**之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候选人,纳入**区区级创业导师库统一管理,聘期为2年。聘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继续聘任。
五、相关说明
(一)创业导师参与各类创业指导服务活动,可按有关规定获得适当劳务报酬;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按标准据实核销;
(二)****对导师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三)申报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
(四)导师在聘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实后将予以解聘:
1.以市级或区级创业导师名义从事商业营利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政府部门形象的;
2.泄露服务对象商业秘密或重要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3.因自身原因无法胜任导师工作,或无故连续3次不接受工作安排、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4.在指导服务中违反职业规范,造成不公平、不公正影响的;
5.出现违法犯罪、严重失信行为,或其他不再适宜担任创业导师的情形。
咨询电话:0467-****76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欢迎社会各界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踊跃申报,共同为**区创业带动就业事业贡献力量!携手助力**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区区级创业导师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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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