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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市**区**路292号301****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相关规定,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市**区**路292号301房地产 | ||
| 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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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路292号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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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61平方米
| 面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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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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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 |
| 津(2025)**区不动产权第****060号 | 免租期限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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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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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 租赁期限
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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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元
| 租赁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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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内租金底价32万元/年,租赁期限为9年,租赁期外给予承租方6个月免租期; 租赁期限自最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期为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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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否 | |
| 是 | ||
| 8万元 | 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 |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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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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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转为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的首期租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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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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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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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一个季度租****集团指定银行账户,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的首期租金的一部分。****集团出具该项目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承****集团专用结算账户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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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递交意向承租申请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以上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二、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须与出租方联系现场勘查,并提交相关资质材料。意向承租方相关资质材料通过出租方审核后,出租方开具《尽职调查确认函》,并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应提供出租方盖章确认的《尽职调查确认函》(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6****6056)。 三、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提供出租方出具的《尽职调查确认函》及相关报名附件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集团指定银行账户。按照规定办理承租登记并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获得合格意向承租方资格。 四、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首期租金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产生的溢价平均分配至每年度的年租金。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等额租金,其它意向承租方的竞价****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 五、最终承****集团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一个季度租金****集团指定账户,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最终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一个月月租金(如涉及竞价以最终竞价结果确定的月平均租金为准)作为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后,经双方对房产及费用缴纳情况查验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六、如遇政府拆迁、规划、整理收购等情况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出租的房屋(场院)。承租方需自行了解和掌握该标的房产的规划整理情况审慎做出决策,产生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承租期间,所产生水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物业费用按照租赁标的物所在区域内统一标准收取,****政府政策调整。 八、意向承租方递交申请材料进行意向承租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意向承租方承诺按照标的房产现有状态进行承租,将标的****酒店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需自行负责房产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经营所需的装修改造,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承租方须承诺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活动前,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自行申报、办理涉及的安全、环保、消防等审批手续,所需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在房产内进行非法、违规活动、不得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化品、不得改变房产结构。 (2)意向承租方承诺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任何情况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后续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标的房产的主体建筑结构。承租方对所租标的任****公司使用的水电管线拆分工程除外),装修前,承租方需将租赁房屋的改造方案、装修设计、装修工期及施工计划交予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审核同意后,****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完成后,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并将装修方案及相关图纸报出租方留备。出租方有权对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情况进行监管和督查,监督过程中提出的正当要求和合理建议,承租方须遵照执行。承租方对标的房屋装修改造工程完工,须经建设、消防等相关部门以及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和开展经营活动。若承租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同时,承租方实施租赁标的装修改造工程的一切费用和安全工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承诺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网络、电话、暖气等配套设施的初安费及日常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由承租方负责标的房产内,水、电、燃气、管线、门窗、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保养、改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费、检测费、物业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承诺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水、电等设施按出租方提供的负荷内使用,否则出现的问题,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合理造成房屋及附属设备发生损坏的,出租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由最终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5)意向承租方承诺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积极配合出租方进行安全检查等相关事宜。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承租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该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6)意向承租方承诺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整体转租、分租、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不得将本出租房屋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 (7)意向承租方承诺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租赁期限内,****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安排等政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协议自行终止,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须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承租方保证配合及时腾迁,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九、****公司确认承租方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全部到账后出具本项目资产出租交易凭证。 十、****集团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均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此次租赁交易环节产生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十一、最终承租方须同意:****集团出具该项目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承****集团专用结算账户的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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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意向承租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n)查询打印件并盖章)。 3.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最近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收入表)的盖章件)。 4.上述资格条件在现场踏勘时由出租方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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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房产为空置状态,出租方承诺标的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担保等情况。 2、标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备查文件。 3、该项目评估对象为**市**区**路292号301房地产及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租金,评估结论及挂牌价格为包含增值税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使用时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房屋租赁税费按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负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承租方与出租方洽谈达成一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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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 110********431 |
| ****营业部 |
| 316****00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