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资交告字[2026]095号
经**回族自****基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长期租赁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灵东地(G)[2026]-01号 | 现代煤化工产业区国能****示范区一期制氢站项目南侧 | 21729平方米(合32.59亩) | 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R≥0.6 | T≥2790 | JX≥30 | L≤12 | 净地 | 5年 | 23 | 23 | 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 | 2026年06月08日16时30分 | 2026年06月10日10时4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zrzy.****.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长期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长期租赁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长期租赁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zrzy.****.cn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年向出租人申请续期,租赁期限届满且不再续期的,竞得人应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不动产权证书;出让人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须无偿拆除宗地范围内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竞得人拒不恢复土地原状的,****基地管委会将相关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无偿收归国有。2.成交价款不含其它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中心或****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中路51号****;
联系人:张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025、****023。
2.****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宁东镇长城路7号;
联系人:曹宸;
联系电话:189****7924。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zrzy.****.cn,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 ******局 | **** |
| 2026年05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