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猪养殖大县环评指南:年出栏5000头以上必须做报告书(附**、**、**企业案例)
**是**生猪养殖和调出大省,**、**、**、**等地生猪养殖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然而,**环评手续未办理或办理不及时**,是**生猪养殖企业面临的最大合规风险之一。那么,52ed90ba302b625fa54084e4e6b4377d** 本文将为您全面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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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据名录:三类情况必须编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牲畜饲养(031)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判定标准如下:
**生猪养殖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满足其一即需编报告书):**
| 编号 | 判定条件 | 具体标准 |
|------|----------|----------|
| 1 | a2abedaaa157f6f07dbdc5c0743e5fcb** | 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 |
| 2 | **存栏规模(无出栏量)** | 存栏生猪2500头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养殖 |
| 3 | **涉及环境敏感区** | 无论规模大小,只要涉及环境敏感区即需编报告书 |
**注意:此处的“环境敏感区”包括但不限于:**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湿地、天然林、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从事**、改建、扩建生猪养殖项目的企业,在选址前务必对照上述敏感区清单逐一检查。
**其他情况(年出栏5000头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9ec4ef12d5564ad07e07a1901bac7e0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无需编制报告书,可在生态环境部备案系统网上自行填报。
### 个****养殖场注意:
> 年出栏500头以下的“散养户”(非规模化养殖)不纳入环评管理,可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的相关限值标准自行做好粪污处置;年出栏500头至5000头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即可。但请注意:一年中一次性或多次累计出栏达到上述规模标准时,即应按照该档要求履行环评手续,不得以“分批出栏”为由规避。《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期建设、分批投产的项目,应以“累计出栏”作为规模认定依据——当年内最终累计出栏量达到5000头及以上时,依法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企业在办理环评审批前,切勿先行开工建设。
### 品种换算掌握折合生猪养殖量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环评名录中表述为“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意味着鸡、鸭、鹅等非生猪类养殖项目,同样需要折合为生猪养殖量后对照判定环评类别。例如,****养殖场年产蛋鸡折合生猪养殖量达到5000头及以上,同样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已按照技术规范确立了“猪—沼—果(菜、茶)”“猪—有益昆虫—有机肥”等多种种养结合模式,并总结推介了**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化利用、**虻高效转化猪粪技术等先进典型经验。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选择合适的粪污**化利用路径,并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证方案的可行性。
## 二、**生猪养殖环评审批现状——全省审批数据
放眼全省,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审批态势呈现以下特点:
| 地区 | 审批情况(截至2025年8月) |
|------|--------------------------|
| **州 | **88家**规模化养猪企业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 |
| 省级审批权限划分 | 规模化养殖跨州市项目由省厅审批,规模化以下由州县局审批 |
| 选址审查红线 | 禁养区严禁养殖,限养区严格限制**、扩建养殖场 |
****环境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符合养殖规划区域内的养猪项目组织专家对规划合理性、防治污染措施科学性等进行评审。同时,强调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求养猪企业密闭厌氧发酵池,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种植和设置隔离带,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排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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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真实审批案例参考
> **对企业而言,真实的审批案例最具参考价值。以下三个案例分别来自**、**和**,代表了不同规模、不同地域的**和改扩建项目,供您作为环评申报的技术参考。**
### 案例1:**州**县﹒48****基地
2025年11月28日,****环境局公示了“******公司腻脚彝族乡地白48****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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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 数据 | 说明 |
|------|------|------|
| 占地面积 | 834.11亩 | |
| 总投资 | 30,000万元 | |
| 环保投资 | 1,634.07万元 | ff8e****0431f3c87d10ff214ce6a154** |
| 建设性质 | ** | A、B两个养殖区 |
该项目的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如下:
**_污染治理清单_** :
- 空气污染:施工场界设置不低于2.5m围挡,洒水抑尘
- 水污染:临时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员工清洁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雨季地表径流经沉砂池处理
- 噪声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
- 固废污染: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遮盖物料堆场,易散落物料采用密闭式运输
**给养殖企业的启示:** 大型**养殖项目在报告书编制中,**环保投资占比是最容易被专家和审批部门关注的核心**。本例中环保投资占比5.45%,可作为同类型**大型养殖项目环评报告书中环保投资比例的重要参考依据。
> **环保投资占比说明:** 本案例5.45%是结合624亩占地、粪污处理系统建设、无害化处理间等全套环保设施综合测算得出的典型值。不同规模的项目比例会有所不同,规模较小的项目因固定设施分摊到单位产能的成本较高,环保投资占比通常会更高(可达10%以上),属正常现象。环评编制单位应结合具体项目工艺特点据实计算,不能机械套用固定比例。
### 案例2:**州**市﹒****基地改扩建
2025年5月15日,****环境局批准了“年存栏2400****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书,项目位于禄****社区仁兴村,建设性质为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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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臭治理:猪舍、堆粪棚、污水处理站等采取及时清运、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厂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 沼气利用:气水分离器脱水+脱硫处理+内燃式火炬燃烧
- 卫生防护:以养殖猪舍和隔离舍、污水处理站为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给养殖企业的启示:** **改扩建项目通常需要以新带老,通过升级环保设施来满足现行排放标准**。本例中,原有项目仅办理了环评登记表(备案规模为年存栏2000头,出栏4680头),改扩建后规模大幅提升,必须升级为报告书审批。****养殖场计划扩建的企业,务必在开工前完成环评手续升级,切勿“边扩建、边申报”。
### 案例3:**州**县﹒年出栏20000****养殖场
该项目为**项目,项目租赁占地面积65亩,建设规模为年出栏生猪20000头。
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覆盖了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多个环节——采用漏缝地板+干清粪工艺、EM菌饲料喂养、异位发酵床全密闭大棚、储液池加盖等措施,从养殖源头到末端处置全过程控制污染,****养殖场作技术路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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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省生猪养殖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虽已结束,精神仍在延续
**省在生猪养殖领域曾领先试点**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根据《云环通〔2020〕14号》方案,在试点期间(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生猪养殖报告书实行"当即受理、当即审批"模式。
尽管告知承诺制试点已结束,但政策核心精神——简化审批流程、推动生猪养殖项目尽快落地——延续至今。目前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仍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规模化养殖项目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和技术审查的项目实行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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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环评报告书重点关注的污染源与治理措施
对于必须编制报告书的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报告通常须重点评估以下污染源并制定治理措施:
| 类型 | 主要污染源 | 常用治理措施 |
|------|----------|------------|
| c2e1ffd4d1d819e64457f****659a080** | 猪舍恶臭(HS、NH) | 干清粪工艺+生物除臭剂+EM菌饲料+封闭管理 |
| **废水** | 养殖废水、冲洗废水 | 雨污分流+异位发酵床+沼液还田利用 |
| **噪声** | 猪群叫声、风机、运输车辆 | 合理布局+绿化隔离+限速禁鸣 |
| **固废** | 猪粪、病死猪、废机油、医疗废物 | 无害化处理+**化利用+危废暂存间 |
值得关注的是,**省已将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利用上升到高位推动——省政府出台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涵盖17****小组,并将粪污**化利用成效纳入省级考核。2021年以来,全省实施粪肥还田试点570余万亩,试点县累计还田固体粪肥260.17万吨、液体粪肥813.42万方,带动处理畜禽固体粪污1082.61万吨、液体1850.75万方。这一规模化的**化利用体系,为养殖企业在环评中落实“粪污全量**化利用”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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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养殖业主环评办理建议
综合上述法规要求与**省实际审批情况,对**生猪养殖业主,建议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 **开工前完成审批**:根据规定,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存栏2500头及以上无出栏量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养殖项目,必须在取得环评报告书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项目关停风险(此前外地案例显示,****养殖场实际养殖生猪约4000头时,因存栏2500头及以上且无出栏量,即被认定为应编制报告书)。
2. **选址提前评估**:禁建区域的规定非常明确——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区域严禁**、扩建养殖场。**州在审批中也明确坚持“禁养区严禁养殖,限养区严格限制”的原则。选址前务必委托环评专业机构进行系统评估。
3. **环评报告与排污许可证衔接**:环评报告书批复只是第一步,项目竣工后还须办理竣工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证。****养殖场必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正式运营。
4. **粪污**化方案需可落地**:报告中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粪污消纳方案。**省当前政策大力支持“种养结合”模式,建议在环评中一并规划配套消纳用地或与第三方企业**处理的路径。
5. **不要抄袭类似案例**:前文案例仅为技术参数参考,各项目选址、规模、周边环境敏感度、水文地质条件各不相同,环评报告须针对项目实际进行工程分析和污染防治方案设计,严禁照搬照套。建议委托具有畜禽养殖环评专业经验的编制单位量身定制。
6. ******公司**:**审批数据显示,****养殖场环评报告书审批数量持续增长。建议业主尽早委托专业环评机构介入,避免因手续不全影响项目开工和资金投入计划。
环评咨询专线可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为**生猪养殖企业提供选址符合性分析、环评报告书编制、排污许可申请等全过程技术服务。
**下期预告:** 蛋鸡/肉鸡养殖环评指南:病死鸡无害化处理要求与“发酵床—集中收集—综合利用”模式解析,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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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第二条第四项
- 《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0〕14号)
- ****农业农村厅****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721号提案的答复,2025年4月
- ****环境局对政协**州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红环函〔2025〕83号)
- ****环境局,******公司48****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2025年11月28日)
- ****环境局,年存栏2400****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楚环许准〔2025〕68号)
- ****环境局,****公司年出栏20000****养殖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