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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项目采购行为,营造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就**市**区“互联网+教育”教育信息化及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的报价有关事宜澄清如下:
本项目参照《财****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及《****财政局2024~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服务框架协议》相关条款,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明确供应商报价下浮系数区间为15%(含本数)至35%(含本数)。若供应商报价超出上述区间,评标小组将按相关规定核查其合理说明及有效证明材料;报价文件未附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或经审查认定报价依据不合理的,该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标书代写
本公告作为原询比公告的补充澄清文件,除 上述明确调整内容外,原公告其余所有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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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