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员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闽退役军人厅〔2025〕9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夯实服务保障基础,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3家优质培训机构,纳入市级培训**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全程公开遴选标准、程序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质量与适配并重:重点考察机构综合实力、培训经验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契合度。
合理布局与适度竞争:统筹地域分布与专业特色,择优入库,形成良性竞争与服务互补。
协同高效:市、县两级联动,优化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
遴选范围与数量
具备合法资质、已列入****社会保障局2026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具有退役军人事务员培训工种。有稳定办学场所和师资队伍、有意愿且有能力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员培训工作的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本次计划遴选确定3家机构,纳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员培训**机构库”,有效期暂定2年。
三
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发布公告(2026年5月6日-5月12日):通过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遴选公告,明确条件、材料、程序及时限。
机构申报(2026年5月13日):符合条件的机构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
资格审查(2026年5月13日):****事务局组织审查,确定进入评审环节的机构名单。
集中评审(2026年5月13日):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量化评分细则综合评审。
结果公示(2026年5月14日-5月21日):确定拟入选名单,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正式公布(2026年5月22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入选机构,纳入**机构库。
四
入选机构职责
各县(市、****事务局可在入库机构中自主选择1家作为本年度**培训机构,并报市局备案。双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权责。
入选机构须严格按照备案的培训方案、收费标准开展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健全学员档案,接受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培训效果评估。
五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1);
培训机构遴选量化评分细则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按评分项顺序装订)。
六
联系方式
材料提交地址:材料请于5月13日10:00交至**市**区南环西路15-5****服务中心302办公室
联系人:张常明 电话:0597-****858
附件:1.资格证明文件
2.培训机构遴选量化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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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