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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社会组织审计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日常运营和社会组织注销清算程序,加强对社会组织日常财务监督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我局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聘具备****事务所,承担2026年社会组织的财务审计、离任审计和办理注销手续的社会组织财务清算审计工作。欢迎****事务所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社会组织财务审计、离任审计和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报告项目
二、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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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内容及项目预算控制价
拟对全旗225家社会组织进行审计,其中包括日常运营的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社会组织换届离任审计、办理注销手续的社会组织进行财务清算审计(每家社会组织只做其中之一),并出具相应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离任审计报告》或《清算审计报告》,预算控制价50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依据《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财经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
(二)审计内容:
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开展全旗社会组织财务审计(近三年)或者换届离任审计或者清算审计,社会组织财务审计报告陆续完成,2026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交付,社会组织换届离任审计、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在社会组织提交材料之日起半个月内出具报告。
(三)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采购方及被审计单位沟通;
(四)出具规范、清晰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离任审计报告》或《财务清算审计报告》(一式三份),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对审计工作中知悉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不需密封的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单位简介及相关业绩说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预留联系电话);
5.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情况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近三年内从事类似社会组织财务清算审计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密封的材料:报价单(请设置有封面,文件袋密封条上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列明审计服务费用及计价方式)。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价单位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材料按要求送达或快邮至********中心(农兴大厦406)。标书代写
七、采购方式及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从中择优确定供应商。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微信公众号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提交地点:********中心(农兴大厦406)。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付慧
联系电话:0477-****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