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时间:2026-05-08
我单位委托****组织实施的“****2026年实训耗材采购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活动,已于2026年3月31日完成评标工作,依法确定合****公司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
项目发布成交公示后,有其他供应商质疑合****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经核查核实合****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内容与事实不符,质疑事项成立。
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取消合****公司的“****2026年实训耗材采购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成交资格,并将合****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公司叁年内参与我单位投标活动,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权利。
****
2026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