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项目土建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5-08 08:00:00 |
| 发布单位:**地区**县2025年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公司**地区**县2025年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土建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公司**地区**县2025年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土建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本招标项目 ****公司**地区**县2025年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 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 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地区**县。 建设规模:为旧道路改扩建市政工程,设计共两条线路,总长3.5km,其中**路长1.6km, 红线宽度为24米、15米、12米;**路长1.9km, 红线宽度为24米、20米,设计速度均为40km/h。 其他: 无 。 2.2 招标范围 **路K0+000-K1+610.866和**路K0+000-K1+922.513范围内土方、拆除工程、路面及附属工程、人行道工程、涵洞工程施工;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1个包件;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 2.3 其他: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且与入库专业类别相一致。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 标 。 如 果 同 一 投 标 人在 多个包件 中 均排序第 一,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候选包件。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 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1 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网址:https://scp.****.cn/ )进行报名,待招标人对报名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图纸供查阅,现金方式支付至乌****经营部,不开发票,请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售后不办理退款。 4.3 请于 2026 年 5 月 8 日 8:00 时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 18:00 时止 (**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加急标书代写5 月 21 日 10:00 时。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纸质版原件送达至****地区**县尤喀克**村二****经营部。 5.2 分包商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投标文件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 地 址: ****地区**县尤喀克**村二组 联 系 人: 何佳卫 电 话: 186****9979 2026 年 5 月 7 日 附 录:
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 。
注:近三年指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日期自2023年4月至2026年4月,业绩合同或补充协议需用扫描,业绩合同或补充协议至少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描述不清者附清单页)、合同价款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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