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
报来《****委员会关于审批樟木沟融创小区排污口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市城管委函〔2026〕7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中心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为基本消除樟木沟周边水污染隐患,同意建设樟木沟融创小区排污口治理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DN400~DN1000污水管道827米。DN400~DN600污水管采用**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克拉管),DN400污水管管长37米,DN500污水管管长20米,DN600污水管管长208米;DN1000污水管采用Ⅲ级钢筋混凝土管,管长562米。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484.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9.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93万元,预备费35.9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海绵城市建设示范)。
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六、招标内容: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格未超100万元,建筑及安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格未超400万元,按国家有关规定无需采用招标方式。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委员会关于樟木沟融创小区排污口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市发改管〔2026〕32号)。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第八条规定,该项目年综合能耗不超过1000吨标准煤,无需单独办理节能审查手续。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