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控,完善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发区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提供服务的勘察设计检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为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
(2)委托服务合同期内,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出具**省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双随机检查记录表及整改复核确认书。
(3)委托服务合同期内,技术服务机构如被抽中协助开展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对应专业的检查专家配合开展检查工作,并签订双随机检查专家承诺书,检查专家应具备审查师、高级工程师、注册师资格至少其中1项。
(4)委托服务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况:①三年内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论,以及转包检测业务等情况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记入检测机构信用档案的;②****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④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委托服务期限及结算方式
待收齐各技术服务机构意向函及相关材料后,选定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作为定期**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方式与技术服务机构确定委托关系,服务期限3年。抽查项目技术咨询费用按照单个项目单个专业单价500元计算,每年结算一次,
四、申请意向函提交时间
有意向的技术服务机构请于规定时间****开发区勘察设计检查技术服务机构申请意向函,并提供相应材料(详附件),纸****建设局工程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63.com。
联系人:高洁,联系电话:0593-****716
接收委托服务意向函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4日(7个工作日)。
接收委托服务意向函地址:宁****开发区陈普路8号**侨苑3号楼202****建设局工程科(东侨质安站)。
附件:1.东侨开发区勘察设计检查技术服务机构申请意向函
2.勘察设计检查技术服务机构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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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