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江三桥南侧片区高中项目智慧操场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
“3.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市公共**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标书代写
修改为:
“3.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市公共**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公示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公示期内。”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款“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由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委员会联系(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联系方式为准)澄清,如遇电话15分钟内无法接通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
修改为
“(1****委员会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将需要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以澄清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数智共享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委员会可能发出的澄清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数智共享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澄清函(远程网上澄清)或未在规****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或说明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或说明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更正日期:2026年5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并依据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皖江****产业集中区二坝镇楚江大道9号**智算经济产业园启动区11层
联系方式:邓玉斌 0553-****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191****2165、187****0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子豪、韩旭
电 话:191****2165、187****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