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拟选取具备合法财产险承保资质、光伏及储能领域服务经验的专业保险服务机构,为********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电站、储能电站等光储项目资产(详见保险资产清单)提供全流程保险承保及配套服务,覆盖项目运营期各类可保风险,保障项目资产安全及运营稳定。
二、核心保险条款约定
(一)核心投保险种
本次询价投保险种为企业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承保范围覆盖我司保险资产清单中的光伏、储能项目所有有形资产。
(二)各险种承保范围、赔付约定及免赔规则
1.企业财产一切险
(1)投保范围
我司投资的光伏、储能项目所有有形资产,涵盖光伏场站、储能场站全套设备与场站配套设施。
(2)赔付范围
自然灾害:因暴雨、洪水、大风、雷击、冰雹、暴雪、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等自然灾害,所造成投保财产的直接损失。
意外事故:因火灾、爆炸、自燃、外界物体坠落、构筑物倒塌,以及被保险人及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的疏忽、过失行为,所造成投保财产的直接损失。
(3)赔偿限额及绝对免赔额
| 场站类型 |
资产原值 |
单次赔偿限额 |
累计赔偿限额 |
绝对免赔额 |
示例说明 |
| 光伏场站 |
≤200万元 |
按定损金额赔付,单次赔付上限为该场站资产原值的100% |
无累计赔付上限 |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万元与定损金额10%中的较高者 |
某场站资产原值50万元,定损金额20万元,绝对免赔额为2万元,实际赔付=定损金额-绝对免赔额=18万元 |
| >200万元 |
当定损金额≤该场站资产原值的 50%时,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 |
某场站资产原值500万元,定损金额200万元,绝对免赔额为20万元,实际赔付=定损金额-绝对免赔额=180万元 |
|||
| 当定损金额>该场站资产原值的50%时,单次赔付上限为资产原值的50% |
某场站资产原值500万元,定损金额300万元,绝对免赔额30万元,应赔=定损金额-绝对免赔额=270万元,受单次赔付上限50%资产原值(250万元)限制,实际赔付250万元 |
||||
| 储能场站 |
任意原值 |
按定损金额赔付,单次赔付上限为该场站资产原值的100% |
无累计赔付上限 |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万元与定损金额10%中的较高者 |
某场站资产原值150万元,定损金额5万元,绝对免赔额1万元,实际赔付=定损金额-绝对免赔额=4万元 |
2.公众责任险
(1)投保范围
我司投资的光伏、储能项目运营期间,因项目设备、设施引发的,依法应由我司承担的对第三方的人身伤亡、财产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覆盖所有运营场景。
(2)赔付范围
我司投资运营的光伏、储能项目,运营期间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自燃等意外事故或人员过失行为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以及因保险事故引发仲裁、诉讼产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均纳入本次保险赔付范围。
(3)赔偿限额及绝对免赔额
| 场站类型 |
事故责任类型 |
单次赔偿限额 |
累计赔偿限额 |
绝对免赔额 |
示例说明 |
| 光伏场站及储能场站(整体计算) |
第三者财产损失 |
定损金额≤300万元,按定损金额赔付; 定损金额>300万元,按300万元赔付 |
保险有效期内所有事故累计赔付上限为600万元 |
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事故每次免赔额为1万元与定损金额15%中的较高者 |
火灾事故,定损金额20万元,绝对免赔额3万元,实际赔付=定损金额-绝对免赔额=17万元 |
| 爆炸事故,定损金额400万元,绝对免赔额60万元,应赔=定损金额-绝对免赔额=340万元,受单次上限300万元限制,实际赔付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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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余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千元与定损金额10%中的较高者 |
设备故障事故,定损金额8千元,绝对免赔额1千元,实际赔付=定损金额-绝对免赔额=7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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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者人身伤亡 |
无免赔额 |
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定损金额50万元,实际赔付50万元 |
三、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
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保险理赔纠纷及不良经营记录;需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报价单位及需具备光伏、储能或其他能源领域内项目保险服务相关业绩(至少1项),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甲方盖章证明材料(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作为询价附件。
本项目按照《****公司供应商标后管理办法(修订版)》考核,具体详见附件。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挂靠、转包报价,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价资格,列入我司不良**记录名单。
(二)服务要求
发票与计税要求:本项目计税方法及税率按投标人适用的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承保方需在收到保费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单出具及保期:承保方需在保费到账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保单。所有险种的保险责任期,以保单出具日期起生效并开始计算至满一年。
保险方案定制:结合光伏、储能设备特性及运营场景风险,定制涵盖企业财产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综合保险方案,明确保额、保费、免赔金额、赔偿限额等核心条款;后续我司新增光伏、储能场站,7个工作日内完成承保确认,按本方案约定及保障标准无缝纳入承保范围,并按实际起保日核算保费,不另行提高费率、不增加附加条件。
本地专属服务保障:承保方须在**本地设立服务机构或指定专属对接人,为我方提供保单出具、保单变更、保费核算、条款解读、日常咨询等全流程保险服务,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支持。
理赔服务时效:保险事故发生后,承保方应在接到报案后12小时内予以响应;是****公司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无需查勘的默认以我方提供的完整、合规索赔资料作为理赔核定依据;需要查勘的,需在响应后6小时内抵达现场。承保方在收到索赔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核算,双方确认损失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赔款支付。
四、报价时间和地点及报价方式
在我司官网询价系统(https://whjzny.com/)注册登录并填写报价信息,同步将纸质报价材料送至(或快递)**市**区大砻坊街道大砻坊科技文化园A04栋楼(****),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具体以签到表签收(或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注:线上填报的总价必须与线下详细清单汇总的总价严格一致,投标人需自行核对,不一致视为无效报价。
五、选定供应商原则
本次询价含税总保费最高限价为150000元,报价超过该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有效报价判定:投标人资质符合本文件所有要求;官网系统报价与纸质投标函总价一致;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格式合规、证明材料齐全。
本项目以不含税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中标;如出现不含税最低有效报价相同情形,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报价人需提供
(一)报价函、报价表;
(二)核心条款响应;
(三)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业绩证明文件;
(五)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六)询价文件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及需要盖章的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函、授权委托书等关键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七、附则
报价单位须仔细阅读本询价文件所有条款,按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袋面注明“****光伏、储能项目保险服务询价响应文件-报价单位全称”,密封袋封口加盖公章,逾期送达、资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
线上填报总价与纸质投标函总价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本询价文件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本项目的最终执行依据,合同内容需经我司法务审核通过。
八、附件
1.报价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
3.《****公司供应商标后管理办法(修订版)》
4.保险资产清单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190****0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