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
**名称:**发电烟煤煤炭询价采购(2026年05月08日)
**编号:****
需方单位名称:****
交易方式:煤炭询价采购
交易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0:48:10至2026年05月09日 10:48:10
交货日期:2026年05月10日 00:00:00至2026年05月25日 23:55:45
交易保证金:按元/吨支付20.0元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0:47:40加急标书代写
二、产品信息
交割方式:到厂交货
运输方式:铁运
产品名称:烟煤
热值(KCal/kg):5000
硫分(%):≤1.5
交易数量(吨):10000.0
三、考核条款
考核条款:
1.计价热值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000KCal/kg为基数,热值考核按每一个化验批量热值执行,结算单价=到厂化验热值*1KCal/kg对应价格。
1)若到厂热值化验结果在4700 KCal/kg(含)以上,每1KCal/kg对应价格=基准价/5000(元/吨);
2)若到厂热值化验结果低于4700 KCal/kg,结算单价按2倍基准价/5000(元/吨)扣罚,结算单价=基准价-2*(基准热值-到厂化验热值)*基准价/5000(元/吨);
3)到厂热值考核不分段执行。
2.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要求≥20%,低于20%的,则每降低1%扣2元/吨;低于15%的,需方可以拒收,且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方负责。(扣款不分段执行)
3.干基全硫(St,d):硫分以1.5%为基准,每超0.01%价格降低0.2元/吨;当硫分高于2.0%时,则超2.0%以上部分,每超0.01%价格降低1元/吨。(扣款分段执行)
4.微量元素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采用一票结算方式。煤到厂验收后,需方出具结算单后,供方开具煤款增值税(13%)发票。
6.同一发货单位,同一发站,同一时间到达的为一个化验批量,全部货物到厂后,以所有化验批量检测结果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最终化验结果。
7.付款形式:****银行转账,优先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四、备注
联系人:何梦轩
联系电话:155****8083
发布单位:****
发布平台: 国能e商(网址:www.e-ce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