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关于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桂财综〔2019〕51****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有关规定,****联合会对开展2026年**市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和“宁宁姐”****服务站等服务活动项目实施机构进行比选,特发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市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和“宁宁姐”****服务站等服务活动项目
二、项目经费预算
6.5万元(陆万伍仟元整),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实施点
**县、**县、**区、**区、**区、**塘区、**区、**区等10个市级以上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建政东交通岗亭、金花茶公园、地铁站1****中心站等3个“宁宁姐”****服务站以及2个定点帮扶村、****社区。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6年5月—2026年12月
(三)项目实施要求
1.在现有的10个市级以上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和3个“宁宁姐”****服务站以及2个定点帮扶村、****社区,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以助老服务、护童服务为主,以“桂姐姐”宣讲、移风易俗、文明乡风、文明助人、家风家教、巾帼科普、垃圾分类及环保等其他内容为辅的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15场次(每个1场),平均每场人数不少于50人,不断增强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项目开展前充分调研,每一场活动要形成具体的服务方案,做好宣传资料、准备好活动物料等,有活动图片、信息、签到表。
3.对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实施情况进行自查,12月30日前将项目总结、图****妇联验收。
四、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具备活动独立策划执行相关资质及经验;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需提供的材料
(一)参选单位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需要);
(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参选单位机构简介、资质证明材料等;
(五)按照服务内容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工作方案、报价、服务团队、服务承诺等;
(六)其他有利于比选单位中选的合****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成果与本次项目类似的优秀案例、承接过妇女儿童相关服务活动等);
(七)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如有)无违纪违法承诺书。
以上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六、采购与**方式
****妇联官网发布比选公告,从符合项目要求的参选单位机构中通过比选工作方案、项目报价、团队配置、业务能力等内容,选择最优的1个单位机构予以**。
(二)与符合条件的单位机构签订协议,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七、材料投递截止时间、地点和联系人标书代写
公告发布后,参选单位机构请于2026年5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标注日期)密封提交至****(**市桂春**二里2号五楼),以邮寄签收或现场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洪娥 刘谊谊
联系电话:0771-****321
邮政编码:530022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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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