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林业局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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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2026-05-08 09:50

为规范有序完成2022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验收工作,保障项目验收质量、确保项目资金合规使用,依据林业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决定通过公开报价、综合评审方式遴选专业技术服务单位承担本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验收技术服务

(二)服务地点:**市

(三)服务内容:完成**市本级2022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2100亩)、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2000亩)、2022年森林质量提升项目(3000亩)的造林验收核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林业造林验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现场核查、内业整理、成果编制等全流程工作,出具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正式验收成果报告,并配合完成项目审核、整改复核等后续工作。

二、服务上限控制价

本次技术服务费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元整(¥165000.00元),报价单位报价不得超过该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服务时限及质量要求

(一)服务时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采取全面核查方式完成全部项目验收核查工作,按要求提交完整、规范的验收成果文件。

(二)质量要求 验收成果需严格遵循《造林技术规程》《森林质量提升技术规范》《**营造林实绩综合监测办法》等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技术标准,提交的最终验收成果文件,须通过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并配合做好成果修改、补充完善等工作,直至通过审核。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验收核查等相关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揽本项目的充足实力。

(二)资质要求:具有丁级及以**业规划调查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报价单位在职人员。

(三)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以合同签订或项目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或在建的林业规划设计、造林验收、森林质量提升核查等类别项目不少于2个。

(四)诚信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服务内容。

五、报价文件编制及递交

(一)报价响应文件构成

报价响应文件需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所有材料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响应文件

⑴企业营业执照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⑵企业资质证书和拟投入项目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

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⑷企业信用证明材料

⑸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⑴报价函

⑵无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承诺书

⑶项目验收技术方案。

⑷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文件密封要求

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文件袋无缝隙露出内部文件,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将予以拒收。

(三)无效报价情形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1. 未按要求密封、逾期送达的;

2. 报价文件内容缺项、不全,未实质性响应公告要求的;

3. 报价超出上限控制价的;

4. 报价单位不具备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递交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8:00前(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加急标书代写

2. 递交方式:可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以截止时间前寄达指定地点为准,逾期寄达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3. 递交地点:**市**区**路500号**市林业大厦1702室

六、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公告要求的报价文件,从报价合理性、技术方案可行性、同类项目业绩、项目团队专业性、服务承诺完整性五个维度进行综合打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中选单位;若总分相同,以报价较低者优先;若报价也相同,以项目业绩更优者优先。

七、其他事项

(一)报价单位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报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中选,报价文件均不予退还。

(二)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或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我局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规定重新遴选。

(三)本次遴选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向我局纪检部门反映。

八、联系方式

公告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路500号

联系电话:0770-****827

联系人:

九、公告发布

本公告通过****官网(http://www.****.cn/lyj/) 对外公开发布,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投标报价响应文件格式

2.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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