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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6年4月份我局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0315-****967
传真:0315-****215
通讯地址:**市建设北路94号
邮编:063000
| 序号 |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 1 | **高新****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及调蓄设施工程项目 | **** | 高新区 | 2026.4.22 | ||
| 2 | 机器视觉应****基地项目 | ****集团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2026.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