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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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洋湖镇西溪村三组53.31亩水面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县广洋湖镇西溪村
交易品种: 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5年
交易底价: 63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53.31亩
联系方式: 姜韬(187****9585)
| 乡镇(街道) |
广洋湖镇 |
村(社区) |
西溪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04-27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53.31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广洋湖镇西溪村水面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外荡,测绘面积为53.31亩(不丈量),四至:**三组姚洁塘口交界处,南至**大**堤脚,西至冯**塘口交界处,北至芦氾河大堤南堤脚。承包期限5年,即从2026年5月15日至2031年2月28日(不足五年按五年计算)。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第一年承包金和押金10000元,同时缴纳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合计80元/亩/年。其余各年承包金和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须在当年的1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底价630元/亩/年,另村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合计80元/年/亩。竞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以金额最高竞价者为交易受让方。出让用途为养殖(不得养殖对水环境有污染的品种)。 其他说明: 1、国家出台的对该地块的**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甲方外,其它全部由乙方享受。 2、本地块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严禁在承包塘口焚烧秸秆。 3、在承包期间承包人不得随意加固圩堤或改变圩堤现状。 4、该地块承包期到期,乙方对自己投入的固定资产自行处理,不得影响该田块下一轮发包,如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清理,按弃权处置。 5、乙方缴纳的押金在承包期结束,该地块交付甲方后无息退还。 6、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如退养还湖等征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按照所剩承包年限退还乙方已交押金(不计息),征用费归甲方,当年赔青费归乙方。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自觉遵守湖荡管理条例,不得做任何违反法律的操作,后果自负。 8、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等对农业生态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 报名人自行看样,对标的物现场和实际情况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如报名人不实地看样,则代表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瑕疵,进而产生的法律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不得以标的物有瑕疵为由提出异议。对标的有疑问、异议,请在报名截止前1-3天与发包方联系咨询,报名结束后一概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
| 项目位置 |
**市**县广洋湖镇西溪村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一般养殖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告栏 http://by.****.cn/ |
| 项目审查表 |
****0427-****0007.jpg****0427-****0008.jpg****0427-****0009.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0427-****0001.jpg****0427-****0002.jpg |
| 所有权人 |
****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流转期限 |
5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广洋湖镇西溪村水面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外荡,测绘面积为53.31亩(不丈量),四至:**三组姚洁塘口交界处,南至**大**堤脚,西至冯**塘口交界处,北至芦氾河大堤南堤脚。承包期限5年,即从2026年5月15日至2031年2月28日(不足五年按五年计算)。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第一年承包金和押金10000元,同时缴纳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合计80元/亩/年。其余各年承包金和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须在当年的1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底价630元/亩/年,另村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合计80元/年/亩。竞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以金额最高竞价者为交易受让方。出让用途为养殖(不得养殖对水环境有污染的品种)。 其他说明: 1、国家出台的对该地块的**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甲方外,其它全部由乙方享受。 2、本地块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严禁在承包塘口焚烧秸秆。 3、在承包期间承包人不得随意加固圩堤或改变圩堤现状。 4、该地块承包期到期,乙方对自己投入的固定资产自行处理,不得影响该田块下一轮发包,如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清理,按弃权处置。 5、乙方缴纳的押金在承包期结束,该地块交付甲方后无息退还。 6、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如退养还湖等征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按照所剩承包年限退还乙方已交押金(不计息),征用费归甲方,当年赔青费归乙方。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自觉遵守湖荡管理条例,不得做任何违反法律的操作,后果自负。 8、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等对农业生态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 报名人自行看样,对标的物现场和实际情况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如报名人不实地看样,则代表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瑕疵,进而产生的法律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不得以标的物有瑕疵为由提出异议。对标的有疑问、异议,请在报名截止前1-3天与发包方联系咨询,报名结束后一概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
| 交易面积 |
53.31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保证金 |
¥20000.00 |
| 交易底价 |
63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6-05-08 09:30~2026-05-08 09:4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底价 |
630.00元/年/亩 |
| 补充说明 |
-- |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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