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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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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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新店镇坂中村村部对面坂中村综合楼一层、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为:79.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

范围

服务

要求

服务

期限

服务

标准

1

****

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范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根据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订购品种、数量后,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内免费运送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津钟、应**、刘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成交人)收取,中标人(成交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3)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开户名:****;开户行:****营业部;帐号:110********006,开票邮箱:****@163.com。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88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所有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区广达路89号

邮编:350000

联系人:翁其焰

联系电话:159****0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2层B单元

邮编:350001

联系人:肖晗伟、施嘉雯、杨晶晶

联系电话:0591-****9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晗伟、施嘉雯、杨晶晶

电 话:0591-****9339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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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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