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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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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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601-510185-04-01-703873】FGQB-001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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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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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 亩,总建筑面积约80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地70500 平方米、****中心5200 平方米、****中心4300 平方米;规划设置停车位230 个(包含新能源停车位45 个);****园区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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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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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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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招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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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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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5-08 00:00至2026-05-1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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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5-08 00:00至2026-05-1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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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需提供《**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代理机构库中招标代理信用等级AAA查询截图;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4、以上人员需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5、本项目上述招标代理费为估算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注: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要求,认真准备资料,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qq.com,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比选人从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中选取。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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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汪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9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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