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战略及应急物资华北基地(一三五处)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异议书”的回复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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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战****基地(一三五处)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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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战****基地(一三五处)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C01

国家战****基地(一三五处)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战****基地(一三五处)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已由 ****服务局以正数政投资备字〔2026〕82号批准建设,项目****物资储备局**局一三五处,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出资比例为企业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90029.75万元,其中本标段建设规模:主要建设1#~5#丙类仓库、1#戊类仓库及库区占地部分的场地土方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4630㎡,建设地点:**市**县**镇**村。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98万元。计划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365个日历天。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涉及本标段所有工程的监理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保修期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监理工作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和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合同工程;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规定的《**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27 09:00至2026-05-06 17:00(**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5-18 09: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9.1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9.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公共**交易平台(**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cn:818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公共**交易网 (http://www.****.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30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3772。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327。电子标服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 褚思远 ,联系电话: 0311-****233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夏寒 ,联系电话: 0311-****2375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县****服务中心

电话:0311-****128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国家战****基地(一三五处)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省石****广场 地址: **市**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褚思远

项目负责人: 白雪生
电话:

0311-****2334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239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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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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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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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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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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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2026年5月5日收到的异议书回复如下:

项目名称:国家战****基地(一三五处)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

异议事项:

招标文件P41:

(三)资信、业绩评审(14 分)

****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

1 .监理业绩评分(6 分)

(1)自2020 年1 月1 日以来完成的企业业绩情况:建筑面积50000 平方米以上的仓储物流工程监理业绩,每有一项得2 分,最高得4 分。(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上述业绩的,应提供其他足以证明上述业绩的相关材料。)

(2)自2020 年1 月1 日以来完成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情况:建筑面积50000 平方米以上的仓储物流工程监理业绩,每有一项得2 分,最高得2 分。(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上述业绩的,应提供其他足以证明上述业绩的相关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材料的核心目的,是核实投标项目已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符合质量标准,进而证明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应的监理实践能力和业绩积累。

竣工验收报告通常是详细记录验收过程、验收结论、各方签字确认的完整文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方共同出具,或由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明确载明项目名称、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结论的书面文件。上述材料均能清晰证明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核心事实,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真实性和有效性的核查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精神,招投标活动应遵循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重点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核心要求,而非机械拘泥于文件名称和形式。招标文件的核心要求是“证明业绩真实完成并验收合格”,而非“必须提供特定名称的文件”。只要竣工验收证明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验收时间、验收合格结论、相关单位盖章等关键信息,即可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应因文件名称与“报告”不一致而否定其效力。

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在本次投标中,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竣工验收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应作为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及其他主要人员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都应该予以认可。

相关请求及主张:

招标文件P41:

(三)资信、业绩评审(14 分)

****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

1 .监理业绩评分(6 分)

(1)自2020 年1 月1 日以来完成的企业业绩情况:建筑面积50000 平方米以上的仓储物流工程监理业绩,每有一项得2 分,最高得4 分。(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上述业绩的,应提供其他足以证明上述业绩的相关材料。)

(2)自2020 年1 月1 日以来完成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情况:建筑面积50000 平方米以上的仓储物流工程监理业绩,每有一项得2 分,最高得2 分。(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上述业绩的,应提供其他足以证明上述业绩的相关材料。)

修改为:

(1)自2020 年1 月1 日以来完成的企业业绩情况:建筑面积50000 平方米以上的仓储物流工程监理业绩,每有一项得2 分,最高得4 分。(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无法体现上述业绩的,应提供其他足以证明上述业绩的相关材料。)

(2)自2020 年1 月1 日以来完成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情况:建筑面积50000 平方米以上的仓储物流工程监理业绩,每有一项得2 分,最高得2 分。(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无法体现上述业绩的,应提供其他足以证明上述业绩的相关材料。)

回复:竣工验收报告是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形成的书面文件,作为工程验收合格的法定证明文件。本项目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异议书中提到的“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文件”属于招标文件中“其他足以证明上述业绩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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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六年五月七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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