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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市高新**新文路8号 | 297,350.00元 | 97.54 |
采购包2:
| ********公司 | **市白马寺街19号 | 288,580.00元 | 96.78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食品监督抽检服务包1(承担299批次抽检任务,其中网络抽检20%) | 磋商文件包含的所有服务内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26年1130前完成所有抽检作。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公司)
| C****0000 | C****0000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食品监督抽检服务包2(承担293批次抽检任务,其中网络抽检20%) | 磋商文件包含的所有服务内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26年1130前完成所有抽检作。 | 详见采购文件 |
王蕾(采购人代表)、杨华建、李萍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或成交)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基数,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下浮20%取费标准执行,代理服务费用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包2变更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本项兼投不兼中,以包1到包2的顺序依次进评审,按照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在推荐包2的中标(成交)候选时,该包的中标(成交)候选中不再包括采购包1的第中标(成交)候选。”、澄清说明“各采购包分别按磋商文件原有规定独立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不限制同一供应商在不同采购包中的候选资格。如某供应商同时被推荐为包1第一成交候选人和包2第一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在发送成交通知书时按兼投不兼**则,在包2选择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的包按序递补。”执行
名称:****
地址:**区**路中二段130号
联系方式:137****3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金科南路169号1栋10层1005号
联系方式:028-****43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朴先生
电话:028-****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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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