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脑油、轻柴油综合利用项目

审批
陕西-榆林-靖边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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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115447J王晶
任腾飞**省**市**县
**省**市**县杨桥畔镇能源****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中煤******公司石脑油、轻柴油综合利用项目****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C2511-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省**市**县 ****厂区内
经度:108.91967 纬度: 37.65599****服务局
2021-03-21
榆政审批生态发〔2021〕30号916********115447J001P
2017-06-19145367
5666.2****中煤******公司
916********115447J****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6********2009337******公司,******公司
****0132MA6TUPCW4G,****0802MA708THR1U2024-07-30
2024-08-242026-03-12
2026-04-012026-04-29
****官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5万吨/年轻石脑油加氢精制、20万吨/年轻柴油加氢改质、25万吨/年烯烃原料精制、20万吨/年重芳烃吸附分离等主装置及罐区**25万吨/年轻石脑油加氢精制、20万吨/年轻柴油加氢改质、25万吨/年烯烃原料精制、20万吨/年重芳烃吸附分离等主装置及罐区,其中罐区变动为2个650m3轻石脑油罐(球罐),总容积1300m3,总容积增加比例8.3%,小于30%。1个1000m3解析剂罐(内浮顶罐),1个2000m3烯烃精制不合格罐(内浮顶罐),1个1000m3湿溶剂罐(内浮顶罐),1个1000m3新鲜溶剂罐(内浮顶罐),储罐总规模减小28.6%
本项目石脑油原料储罐,吸附剂、缓冲罐等中间储罐容积和数量发生变化,变化原因为根据详细设计,与生产系统更好的匹配。变动后储罐类型均不变,石脑油储罐为球罐,中间储罐为内浮顶罐;石脑油储罐总数量减少2个,总容积增大8.3%;中间储罐数量不变,容积减少28.6%。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DCC石脑油原料先经过馏分切割,切20%重石脑油组分去往裂解轻油加氢改质;80%的轻石脑油去往石脑油加氢精制。加氢精制、加氢改质反应产物经过分馏切割为不同馏程的中间产品,分别去往重芳烃吸附分离、烯烃原料精制单元处理;DCC裂解轻油加氢改质反应得到的产品经过分馏,不同馏程的产品分别去往烯烃原料精制、吸附分离单元;上述2个加氢过程得到的液化气、轻石脑油及烯烃原料精制单元得到的抽余油作为烯烃裂解原料;重芳烃吸附分离单元得到的C9/C10芳烃、3#油气及清洗用溶剂及烯烃原料精制单元得到的苯、甲苯、混二甲苯等作为产品出售。DCC石脑油原料先经过馏分切割,切20%重石脑油组分去往裂解轻油加氢改质;80%的轻石脑油去往石脑油加氢精制。加氢精制、加氢改质反应产物经过分馏切割为不同馏程的中间产品,分别去往重芳烃吸附分离、烯烃原料精制单元处理;DCC裂解轻油加氢改质反应得到的产品经过分馏,不同馏程的产品分别去往烯烃原料精制、吸附分离单元;上述2个加氢过程得到的液化气、轻石脑油及烯烃原料精制单元得到的抽余油作为烯烃裂解原料;重芳烃吸附分离单元得到的C9/C10芳烃、3#油气及清洗用溶剂及烯烃原料精制单元得到的苯、甲苯、混二甲苯等作为产品出售。烯烃原料精制单元设抽提塔、汽提塔、白土塔、苯塔、甲苯塔,不设二甲苯塔,由甲苯塔分馏生产甲苯(上馏分)和混二甲苯(下馏分),生产得到的混二甲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直接外售。在原料油缓冲罐前增设脱氧塔,在原料油缓冲罐后增设换热器和预加氢反应器
烯烃原料精制单元设抽提塔、汽提塔、白土塔、苯塔、甲苯塔,不设二甲苯塔,由甲苯塔分馏生产甲苯(上馏分)和混二甲苯(下馏分),生产得到的混二甲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直接外售。变动后生产工艺流程缩短,污染物排放量减少。通过增设脱氧塔和预加氢反应器脱除原料油中的O2和二烯烃,从而解决了二烯烃在MHUG工艺系统中结焦的问题,保证MHUG工艺(中压加氢改质)长期稳定运行。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⑴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NOx防治措施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主要是通过控制燃烧区域的温度和空气量,达到阻止NOx生成及降低其排放的目的。将空气分级及燃料分级的原理应用于燃烧器的设计,尽可能的降低着火区的氧浓度和温度,从而达到控制NOx生成量的目的。项目酸性气成分为以H2S为主,送至厂区硫回收装置处置,经处理后由一根高度为40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油气回收装置采用催化氧化+焚烧处理工艺,首先借助催化剂可使有机废气在较低的反应温度条件下发生无焰燃烧,并氧化分解成CO2和H2O,同时释放出大量的热量,未经过催化氧化的部分有机物继续进行焚烧处理,使处理效率达到99%。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主要来自工艺过程、存储区和装卸区。项目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基本为引进技术和设备。项目易挥发物质苯、甲苯、二甲苯、DCC石脑油、抽余油、SA-1000、SA-1500、3#油漆及清洗用溶剂、轻石脑油存储时采用内浮顶罐,以减少存储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量。本工程装卸均利用现有装卸站台,采用油气平衡装置,废气进行收集处置。此外,项目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对本项目VOCs进行控制。本项目处理开、停车等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废气依托现有厂区火炬。 ⑵ 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污(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① 汽提塔塔顶回流罐及冷高压分离罐、冷低压分离罐、脱丁烷塔顶回流罐产生的含硫废水先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再送至厂内酸性水汽提设施处理后送填平补齐工程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② 三苯废水送****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③ 装置、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送****处理站进行处理,最终送回用水站回用; ④ 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一座,容积1500m3,初期雨水由提升泵送至榆能化现有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⑤ 生活污水经****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防治措施可行。 ⑶ 噪声治理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厂区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风机设备采取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采取措施后正常情况下厂界噪声昼、夜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⑷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污油、废催化剂、废溶剂、废吸附剂、油气回收装置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剩余污油送厂区污油罐,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剂、废溶剂、废吸附剂、油气回收装置废催化剂及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经垃圾桶****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治理措施可行。 ⑸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土壤污染途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运移、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同时,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各类生产装置、储罐等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并如实记录归档。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⑹生态保护措施 ① 绿化措施 项目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各项绿化措施,保证后期绿化资金的投入,扩大绿化面积,进一步加强厂区绿化。同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加强养护,保证效果。 ② 污染物排放管理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对“三废”排放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1)废水:含硫废水(汽提塔顶回流罐、冷高压分离罐、脱丁烷塔顶回流罐)不设隔油池,在柴油加氢改质单元装置内新增1套除油器,对含硫废水进行预处理,之后送至厂内酸性水汽提设施处理,最后送一期工程污水站处理后进入回用水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三苯废水送一期工程污水站处理后进入回用水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地面冲洗水(罐区、装置区)排入废水提升池,沉淀、隔油处理后送一期工程污水站处理后进入回用水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送一期工程污水站处理后进入回用水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设1座140m3初期雨水池。事故废水依托填平补齐工程现有事故水池(15000m3),同时在装置区、罐区各设1座事故废水提升池,有效容积分别为60m3和50m3。事故废水排入废水提升池送****处理站进行处理,最终送回用水站回用,污废水不外排。(2)废气① 重沸炉、加热炉烟气 重沸炉和加热炉使用榆能化全厂燃料气管网内的燃料气和外购天然气,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采用“采用低硫燃料+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根60m高烟囱排放,配备在线监测系统。 ② 罐区废气 罐区废气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VOCs,罐区设置一套撬装式油气回收装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高15m排气筒排放,配备在线监测系统。实际建设中同时将轻柴油加氢改质单元脱氧塔不凝气收集后引至该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处理。 罐区油气处理采用“VCU油气焚烧系统”,通过燃烧氧化的方式摧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适用于废气风量和浓度多变的工况。VCU系统的主要工作原理是将贫氧的高浓度废气作为燃气直接进入燃烧器,与助燃风充分混合后燃烧,VOCs在高温下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具有高效、快速启动、无需预热、直接处理高浓度气体、结构简单、安全可靠和低能耗等特点。 ③ 事故污水提升池废气 本项目罐区事故污水提升池和装置区事故污水提升池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分别设1套“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配备在线监测系统。 ④ 工艺废气 高压放空罐废气、汽提塔顶回流罐废气、低压分液罐废气和氨液再生产生的酸性废气均送DCC装置区综合利用。分液罐、放空罐、回流罐等超压情况下产生的少量不凝气送火炬焚烧处理。 ⑤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包括工艺装置区、罐区、装卸区排放的无组织有机挥发性废气。 项目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基本为引进技术和设备,装置的静密封泄漏率可控制在0.4‰以下,可将泄漏降到最低程度。项目采用优质的管道管件,使无组织废气降到最低程度。 项目易挥发物质均采用内浮顶罐储存,浮顶和罐壁之间应采用浸没式密封、机械式鞋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罐体保持完好,无孔洞、缝隙;储罐附件开口(孔),除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外,保持密闭;此外,对罐区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采取以上措施以减少存储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量。 本项目装卸利用厂区已有装卸站台,采用油气平衡装置,废气进行收集处置。 本项目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通过源头控制VOCs的无组织排放。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风机、泵类、压缩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为80dB~100dB(A),机械设备及泵类一般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设减振基础,风机一般采取加装隔声罩、消声器或阻尼复合减振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 污油99.57%回用于DCC裂解,剩余暂存于污油罐,定期交**大睿****公司****公司处置;废催化剂专用容器收集,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定期交由**鸿****公司处置;废溶剂、废吸附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专用容器收集,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定期交**市勤录专用容器收集,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定期交**市勤录科****公司处置;废润滑油专用容器收集,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定期交******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1、地下水污染源采取的防渗措施 按《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是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重点污染防治区是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 根据本项目施工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本项目建设场地内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设计,各污染防治区的防渗设计执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 (1)建立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装置区和储运区设置有毒有害物质的自动报警和控制系统,装置配备事故初级应急监测设施(如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检测仪)和人员,配备事故初级救护器材和物质(如有氧式防毒面具、过滤式防毒面具、防火服、眼面防护用具、防护手套面具、耳塞、耳罩等),以便在发生泄漏事故时工人可进入高浓度区域中进行紧急救护及紧急控制操作,同时建立“单元-厂区-园区”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园区环境防控设施及管理有效联动。 (2)防止事故污染物向环境转移措施 重点危险源废气系统设置收集装置并与火炬相接。出现风险事故造成停车或局部停车时,装置自动连锁系统自动切断进料系统,事故停车造成的装置及连带上、下游装置无法回收的气体以及收集的事故废气全部排入火炬系统焚烧。 设置消防喷淋、泡沫和水幕,并针对有毒物质加入消除和解毒剂,事故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二氧化硫等通过消防水吸收或被消防泡沫覆盖,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对于泄漏的气态或易挥发液态有毒物料,应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对于小量的泄漏可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也可用大量水冲洗;对于泄漏量大的,应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也可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处理场所处置。对某些可通过物理、化学反应中和或吸收的气体发生泄漏,可喷相关雾状液进行中和或吸收。 (3)防止事故污染物向土壤、地下水环境转移措施 按照各生产、贮运装置及污染处理设施(包括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设施,事故应急设施等)通过各种途径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物料、产品的泄漏(含跑、冒、滴、漏)量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生和排放量,在厂区内分区设置完善的防渗措施。 事故泄漏液体应尽快收集,如泄漏液体进入未硬化地表,应将可能受污染的包气带土壤收集处理,避免持续污染。 (4)防止事故污染物向水体环境转移措施 本项目一旦发生事故,如火灾事故、泄漏事故等,均会产生事故污水。本项目建立了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来应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事故,确保事故状态下的污水全部处于受控状态,且事故污水在得到有效处理后回用。 ①一级防控措施 第一级防控系统主要是罐区围堰,收集一般事故泄漏的物料,防止污染雨水及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 工艺生产装置根据污染物性质进行污染区划分,污染区设置集水沟槽、排水口或排水闸板等导流设施收集污染排水。将初期污染雨水、地面冲洗水、检修可能产生的含油污水和污染消防排水导入事故水池,然后分时段分级送生化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回收利用。 围堰外设置切换阀,正常情况下,后期雨水经确认没有污染时,经切换阀门排入清净雨水系统;当发生事故时所有泄漏的物料、污染的消防水以及火灾其间可能发生的雨水,经收集到事故水池,然后分时段分级送生化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回收利用。②二级防控措施 项目设置有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和事故水池。降雨及事故时将污染的雨水、污染消防排水和泄露物料导入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和事故水池。本项目事故水池依托榆能化填平补齐工程事故水池,榆能化填平补齐工程设置有15000m3的事故水池一座,能够满足本项目的事故排水。 ③三级防控措施 本项目三级防控措施为****处理站风险防范措施,污水处理厂事故或检修调试期间,各类废水可暂****处理厂正常后处理。再生水系统现有20万m3缓冲水池,如再生水系统运转不畅时,可将废水排入再生水缓冲水池。事故池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以保证可以随时容纳可能发生的事故产生的废水。公司建设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对排入应急事故水池的废水应进行必要的监测,能够回用的回用;对不符合回用要求,****处理站进水要求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站进水要求的废水,应采取处理措施或外送处理。 (5)应急设备及物资 根据《****中煤******公司环境应急**调查报告》及实际现场踏勘结果,公司应急设备及物资主要包括侦检器材类、破拆工具类、输转器材类、个人防护类、防汛类、救生器材类、灭火剂类、洗消类、污染清理类等,****中煤******公司于2024年7月修编了《****中煤******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四版),****环境局完成备案(见附件11),备案编号:610800-2024-11-H。公司主要在厂界、主道路设置绿化带,植树种草,逐步落实厂区的生态恢复。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1)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情况 排污口立标管理,烟囱及各废气排放口均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 15562.1-1995)中的相关要求设置排放源图形标识。依托的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202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设置图形标识。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全厂不设废水总排放口;本项目雨水(含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设雨水排放口。 (2)采样孔及采样平台 本项目加热炉废气排放口、油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均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污水提升池废气排放口均设置采样孔,采样孔位置距地面约1.5m,无需设置采样平台。 加热炉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内径为100mm,并安装法兰和密封盖板,符合GB/T16157的要求,周围有牢固并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保证了日常维护和比对监测,并设置永久电源放置采样设备。在采样孔的正下方约1.2米处为安全监测平台,监测平台为方形,长度为5m,周围有1.5m的安全防护栏,监测平台在离地面高度44.5m断面处,通往监测平**装了旋梯,宽度为0.9m。 油气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内径为100mm,并安装法兰和密封盖板,符合GB/T16157的要求,周围有牢固并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保证了日常维护和比对监测,并设置永久电源放置采样设备。在采样孔的正下方约1.2米处为安全监测平台,监测平台为方形,长度为2m,周围有1.5m的安全防护栏,监测平台在离地面高度约13m断面处,通往监测平**装了旋梯,宽度为0.9m。 (3)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加热炉废气排放口按照环评及批复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实际建设中,油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及新增装置区及罐区2座事故污水提升池废气排放口均设有在线监测装置,实现了废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目前已完成设备安装,加热炉废气排放口已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环境保护部门备案联网。
(5)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 主要排气筒合并 将工艺加热炉、重沸炉烟气排放2根50m高排气筒合并为1根60m高排气筒,合并后排气筒高度增加,更有利于烟气扩散,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② 氨液再生酸性废气 氨液再生酸性废气主要成分为H2S,环评阶段拟送现有硫回收装置;实际建设与工艺废气一并送DCC装置区综合利用。 工艺废气中含少量H2S、NH3,进入DCC装置区综合利用前采取“水洗+碱洗+深冷分离”净化措施;本项目酸性废气量较少(约30m3/h),与硫回收装置距离较远(约800m),废气输送存在困难。因此,将酸性废气与干气合并输送至DCC装置区综合利用,该装置“水洗+碱洗+深冷分离”净化措施可有效去除废气中的H2S、NH3污染物,净化后的气体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 ③轻柴油加氢改质单元脱氧塔不凝气 变动报告中将该部分不凝气排入火炬处理,不符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中“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管理要求。因此实际建设过程中将其排入罐区油气回收装置进行焚烧处置,该部分废气量仅为18m3/h,不会对罐区油气回收装置(设计废气量600 m3/h)造成影响。 ④无组织废气治理 将两座事故污水提升池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分别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各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变动后将原料罐区、产品罐区、中间罐区、轻石脑油罐区、苯罐区无组织废气均经油气回收装置采用焚烧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属于环保设施优化。 (7)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污水处理 加氢改质单元隔油池不再建设,在柴油加氢改质单元装置内新增1套除油器,对含硫废水进行预处理,之后送至厂内酸性水汽提设施处理,最后和三苯废水、装置区地面冲洗水以及生活污水送一期工程污水站处理后进入回用水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② 初期雨水池容积 经设计单位中****公司根据围堰设置情况重新核算,确定初期污染雨水池有效容积为140m3,满足初期雨水收集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1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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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0 0 0 0 ****260 0 /
421.024 0 817.336 0 0 421.024 0 /
2325.214 13.424 2342.242 0 0 2338.638 13.424 /
217.436 1.908 1034.357 0 0 219.344 1.908 /
2721.608 50.4122 5456.867 0 0 2772.02 50.41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本次**一套除油器、生产区**3座污水收集池,分别为装置区事故污水提升池、装置区雨水收集池、罐区事故污水提升池,其余均****处理站,依托厂区现有7座地下水监测井 本项目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其中石油类、硫化物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 本次**一套除油器、生产区**3座污水收集池,分别为装置区事故污水提升池、装置区雨水收集池、罐区事故污水提升池,其余均****处理站,依托厂区现有7座地下水监测井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用低硫燃料+低氮燃烧器+在线监测 系统+1根60m高排气筒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限值 重沸炉和加热炉使用榆能化全厂燃料气管网内的燃料气和外购天然气,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采用“采用低硫燃料+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根60m高烟囱排放,配备在线监测系统。 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368mg/m3
2 撬装式油气回收装置+15m高排气筒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其修改单和《****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榆政环发[2018]48号)中规定的浓度限值。 罐区废气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VOCs,罐区设置一套撬装式油气回收装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高15m排气筒排放,配备在线监测系统。实际建设中同时将轻柴油加氢改质单元脱氧塔不凝气收集后引至该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处理。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22.5mg/m3;甲苯最大排放浓度0.7mg/m3;苯最大排放浓度0.2mg/m3;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3.7mg/m3;
3 2套“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其修改单和《****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榆政环发[2018]48号)中规定的浓度限值 罐区事故污水提升池和装置区事故污水提升池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分别设1套“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配备在线监测系统。 罐区事故污水提升池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51mg/m3;装置区事故污水提升池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47mg/m3
4 依托厂区现有DCC装置和火炬 高压放空罐废气、汽提塔顶回流罐废气、低压分液罐废气和氨液再生产生的酸性废气均送DCC装置区综合利用。分液罐、放空罐、回流罐等超压情况下产生的少量不凝气送火炬焚烧处理。 未监测
5 依托厂区装卸区现有CEB超低排放焚烧系统+15m高排气筒,配备在线监测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其修改单和《****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榆政环发[2018]48号)中的浓度限值。 装卸利用厂区已有装卸站台,采用油气平衡装置,废气进行收集处置。 苯最大排放浓度2.5mg/m3;甲苯最大排放浓度4.8mg/m3;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1.5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72.2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12.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51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机械设备及泵类一般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设减振基础,风机一般采取加装隔声罩、消声器或阻尼复合减振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机械设备及泵类一般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设减振基础,风机一般采取加装隔声罩、消声器或阻尼复合减振降噪措施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6-5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7-51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⑴ 源头控制措施 项目装置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并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合理的回用和治理,以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优化排水系统设计。 ⑵ 分区防治措施 对厂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设计,及时地将泄漏的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理,以有效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⑶ 地下水监测管理 为保证地下水监测有效、有序管理,须制定相关规定、明确职责。地下水监测计划应包括监测孔位置、孔深、监测井结构、监测层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等。现有厂区共设置7口地下水监控井,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新增加地下水监控井。 1、地下水污染源采取的防渗措施 按《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是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重点污染防治区是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 根据本项目施工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本项目建设场地内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设计,各污染防治区的防渗设计执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各防渗区域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复分区防渗及防渗性能相关要求。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7座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污油、废催化剂、废溶剂、废吸附剂、油气回收装置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剩余污油送厂区污油罐,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剂、废溶剂、废吸附剂、油气回收装置废催化剂及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经垃圾桶****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治理措施可行。 本项目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处置。公司已与**鸿****公司、**市勤录科****公司、******公司、**大睿****公司****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对于泄漏的气态或易挥发液态有毒物料,应尽快切断泄漏源,重点危险源废气系统应设置收集装置并与火炬相接。设置三级防控措施,设置有效容积15000m3事故水池,确保事故水有效处理 (1)建立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装置区和储运区设置有毒有害物质的自动报警和控制系统,装置配备事故初级应急监测设施(如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检测仪)和人员,配备事故初级救护器材和物质(如有氧式防毒面具、过滤式防毒面具、防火服、眼面防护用具、防护手套面具、耳塞、耳罩等),以便在发生泄漏事故时工人可进入高浓度区域中进行紧急救护及紧急控制操作,同时建立“单元-厂区-园区”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园区环境防控设施及管理有效联动。 (2)防止事故污染物向环境转移措施 重点危险源废气系统设置收集装置并与火炬相接。出现风险事故造成停车或局部停车时,装置自动连锁系统自动切断进料系统,事故停车造成的装置及连带上、下游装置无法回收的气体以及收集的事故废气全部排入火炬系统焚烧。 设置消防喷淋、泡沫和水幕,并针对有毒物质加入消除和解毒剂,事故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二氧化硫等通过消防水吸收或被消防泡沫覆盖,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对于泄漏的气态或易挥发液态有毒物料,应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对于小量的泄漏可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也可用大量水冲洗;对于泄漏量大的,应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也可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处理场所处置。对某些可通过物理、化学反应中和或吸收的气体发生泄漏,可喷相关雾状液进行中和或吸收。 (3)防止事故污染物向土壤、地下水环境转移措施 按照各生产、贮运装置及污染处理设施(包括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设施,事故应急设施等)通过各种途径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物料、产品的泄漏(含跑、冒、滴、漏)量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生和排放量,在厂区内分区设置完善的防渗措施。 事故泄漏液体应尽快收集,如泄漏液体进入未硬化地表,应将可能受污染的包气带土壤收集处理,避免持续污染。 (4)防止事故污染物向水体环境转移措施 本项目一旦发生事故,如火灾事故、泄漏事故等,均会产生事故污水。本项目建立了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来应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事故,确保事故状态下的污水全部处于受控状态,且事故污水在得到有效处理后回用。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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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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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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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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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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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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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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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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