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拟在院内自主采购相关服务,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的竞争原则,特邀请有具有合格****公司)前来参加比选,现对参加比选的条件作出如下要求:
一、比选采购单位
****
二、产品明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 1 |
花城院区垃圾房及遗体交接房工程 |
1项 |
600000 |
| 2 |
普通耗材一批 |
1批 |
249562.40 |
三、报名资格
1.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2.****公司经营过程中没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四、报名时间
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4日
五、比选时间:届时电话通知
六、比选文件购买:0元/份
七、联系人:杨老师
八、联系电话:0812-****331
九、联系邮箱:****@qq.com
(注:1、复印件都需加盖鲜章。2、供应商/厂商报名时请将报名表的内容完善后扫描成PDF文档发至电子邮箱****@qq.com。(PDF文件名格式为:所报名的设备、配件、服务名称+公司名称)
报名表
| 设备名称 |
||||
|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备注 |
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项目1的特殊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本项目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