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分局
关于********经济开发区增材制造关键零部件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依法审定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现按要求对********经济开发区增材制造关键零部件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凡与本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规划局****分局反映。该方案为批前征求意见稿,最终以依法审定的方案为准。
一、公示时间
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5日(七个工作日)。
二、公示地点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
三、联系电话
0830-****190。
四、方案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
(二)项目名称
****经济开发区增材制造关键零部件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
**市**区石洞街道。
(四)方案主要内容
项目由两宗相近地块(地块一、地块二)统一规划报建,用地性质均为一类工业用地(M1)。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5024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一层局部三层钢结构标准厂房(丁类)、1栋地上三层局部****装配厂房(丁类)、1栋地上五层局部六层地下一层配套综合楼及1栋一层门卫室;其中地****装配厂房是由前期带资产出让的已建建筑物改造而成。地块二用地面积2217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装配厂房(丙类)及1****装配厂房(丙类)。本项目根据《****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3〕4号)第六条“推动土地复合利用:允许将各工业项目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统筹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促进共享共用,提升综合服务水平”规定,将两地块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集中设置于地块一内,符合共享共用要求。经前期第三方对本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各项方案设计指标均满足规划用地指标。
附件:****经济开发区增材制造关键零部件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规划局****分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