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日期:2026-05-08
| 项目名称 | ****15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新桥镇、陈平镇、思陇镇、甘棠镇、露圩镇等5****政府建筑、村委会、及村民自建房屋顶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84904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广博 |
| 联系人 | 韦家鑫 | 联系电话 | 189****8703 |
| 项目投资(万元) | 576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14.7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利用思陇镇、新桥镇、露圩镇、甘棠镇、陈平镇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居民住房等建筑屋****电站建设,工程规模约150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阳光棚、光伏组件、逆变器及相关配套实施安装。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无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车辆产生的尾气直接通过车辆排气管排放至空气中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通过租住的小区房屋排放至市政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钢材、木箱、电缆,施工结束后安排专人清理回收,****回收站。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上19点至早上8点、中午12点至15点严禁施工;2、使用预制钢结构及导水槽,减少现场加工环节。 | ||
| 承诺:**** 李广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广博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