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院****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查、****医院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医院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区红果子****人民医院院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2′38.469″、北纬39°7′44.130″。本项目**液氧储罐站1座、污水处理站1座,对住院楼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1907.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81万元,占总投资的9.8%,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
经评估审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落实《****医院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控制主要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上方加盖密封,定期投放生物除臭剂,恶臭气体通过风管排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综合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处理能力为150m3/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及****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总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化粪池污泥、栅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清掏消毒后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院区贮存;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处置等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
(五)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源头防控,严格按照《报告表》确定的重点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分区防渗设计和建设。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液氧站的设计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储罐四周设置防火围堰。加强人员管理、日常巡检与维护以及物料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关应急物资。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监测计划,按照《****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精神,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工程建成后,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环保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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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