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县2025年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项目,已由**市****保障中心****中心)、****水利局批复,批复文号为宛调移字[2026]31号、宛调移字[2026]45号、淅水字[2025]138、139、148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2025年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项目
2.2、项目编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县境内
2.5、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县金河镇姚湾村道路硬化项目、**镇穆山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滔河乡**村道路硬化项目、仓房镇仓房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南水北调移民安置点路灯维修更换项目、香花镇陈岗村道路及排水项目、金河镇后洼村道路硬化项目、九重镇王家村道路硬化项目、香花镇阮营村道路硬化项目、香花镇蒿溪村道路硬化项目、马蹬镇石桥村道路硬化项目、盛湾镇**寺村六组安置点配套项目、****社区道路提升项目、厚坡镇后街村道路硬化项目、****社区道路硬化项目、九重镇桦栎扒村提升改造项目、金河镇丰华村道路硬化项目、盛湾镇白龙寺村(原裴营村)道路硬化项目、香花镇三川村道路提升项目、九重镇**村道路硬化项目、****社区道路硬化项目、上集镇移民产业园水田村农产品储藏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马蹬镇移民产业园石桥村文旅研学项目、上集镇贾沟村美好移民村项目、**镇果园配套项目(遮雨棚和灌溉工程)等。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1标段:**县金河镇姚湾村道路硬化项目、**镇穆山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滔河乡**村道路硬化项目、仓房镇仓房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南水北调移民安置点路灯维修更换项目、香花镇陈岗村道路及排水项目、金河镇后洼村道路硬化项目、九重镇王家村道路硬化项目、香花镇阮营村道路硬化项目、香花镇蒿溪村道路硬化项目、马蹬镇石桥村道路硬化项目、盛湾镇**寺村六组安置点配套项目、****社区道路提升项目、厚坡镇后街村道路硬化项目、****社区道路硬化项目、九重镇桦栎扒村提升改造项目、金河镇丰华村道路硬化项目、盛湾镇白龙寺村(原裴营村)道路硬化项目、香花镇三川村道路提升项目、九重镇**村道路硬化项目、****社区道路硬化项目、上集镇移民产业园水田村农产品储藏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马蹬镇移民产业园石桥村文旅研学项目、上集镇贾沟村美好移民村项目、**镇果园配套项目(遮雨棚工程)等25个项目施工;
第2标段:**镇果园配套项目(灌溉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资格要求:
第1标段:
(一)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第2标段:
(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四)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3.3、投标人近三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一)被列入**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二)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四)投标所用资质项在**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标书代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时间。标书代写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3.7、各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标段,但同一项目经理只能中标本项目其中1个标段。若第1标段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参与第2标段投标,定标环节直接取消其第2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的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3.10 根据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电子标服务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用承诺函替代保证金。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9日09:00分至2026年5月29日09时00分(**时间)。
4.5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09时00分(**时间)
5.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ggzyjy.****.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5.3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8538。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8538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8538
招 标 人:****
地址:**县**路中段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377-****99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宛**范蠡路与**大道交汇处璟都国际1号楼2单元2004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4****8553
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0422285
联 系 人:凌先生
地 址:**县丹江大道南段
联系电话:0377-****2212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042156C
地 址:**县健康路中段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7-****1168
8、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 地址:**县**路中段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377-****9977 |
|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0422285 联系人:凌先生 地 址:**县丹江大道南段 联系电话:0377-****2212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042156C 地 址:**县健康路中段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7-****1168 |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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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