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灵地镇青甲村道路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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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灵地镇青甲村道路修缮工程工程根据****专题会议纪要文件进行招标,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灵地镇青甲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15317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县灵地镇青甲村道路修缮工程工程:旧路面拆除清运、道路拓宽**、**挡土墙、埋设排水管道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预算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金额为:153171元,暂列金:4352元,K值为8%,发包价为:141265.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n)****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cn)查询本招标项****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1日17:00分(3个工作日)前将确认函加盖公章后发至邮箱****69225qq.com,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注: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1)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 2021 ) 78 号)、《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 补充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用热用活用好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推进全县小微工程项目规范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清委办发明电(2024 )22号)文件要求 ,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加急标书代写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6年5月12日上午10: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人民政府从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灵地微信公众号及小微权利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6年05 月12日至2026年05月14日);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明人社〔2025〕140号文《****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4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加急标书代写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地微信公众号及小微权利监督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灵地镇青甲村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80****036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408室
联系人:林工 电话:150****6588
附件1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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