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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市**区城华北路568****广场1幢715室 | 365,250.76元 | 98.25 |
采购包1(浦源镇道路节点建设及导视导览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服务类(****)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浦源镇道路节点建设及导视导览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 浦源镇道路节点建设及导视导览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 | 项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365,250.76 |
| 采购人代表: | 林宇东 |
| 评审专家: | 林雪康 、 李式勇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1.1%计取。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账号:****66863 开户名:********公司。(本文件中有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浦源镇道路节点建设及导视导览系统提升建设项目:0.547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中福****公司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单位授权书,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名称:****
地址:**市**县浦源镇新街74号
联系方式:0593-****00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经济开发区北**路9号中豪**一品21幢2梯905室
联系方式:059****33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龚丽清
电话:059****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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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