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经开区清洁能源智慧供热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602-510723-04-01-706332】FGQB-0106 号 |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供热母管约10.76公里,备用燃气蒸汽锅炉设施,新增1套90th高温高压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对管网沿线进行绿化改造。;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8331.7173 |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47.055 |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5-08 00:00至2026-05-12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5-08 00:00至2026-05-12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申请人要求:提供截止比选当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招标代理登记的截图,以及平台显示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截图(比选人将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该服务平台开展在线核查)。申请人还需提供至少两个近三年内承接市政代理业绩,且须同步提交中选通知书、项目合同作为佐证材料。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三、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四、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 |
曾女士 |
联系电话 |
0816-****9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