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局
******区****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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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控制的通告(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控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省行政行为听证暂行实施办法》(川府发〔2004〕26号)等有关规定,****运输局、****执法局、****建设局决定就《******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控制的通告(草案)》(以下简称《通告(草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本次听证会主要就《通告(草案)》******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上限有关事项,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听证内容包括:
(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上限13000辆(其中电动自行车5000辆、自行车8000辆)的设定是否科学合理;
(二)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投放数量的比例设置是否适当;
(三)公告适用范围******区范围及高新区)是否恰当;
(四)其他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控制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2点30******区高标巷156******区****执法局102会议室举行。
若因特殊情况,听证会时间、地点需作变动,将另行公告并通知相关人员。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员组成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共17名:****人大代表1名、区政协委员1名、联合发文部门代表3名、法律工作者或相关领域专家1名,共6名由联合发文部门邀请产生;市民代表5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代表3名、公共交通代表3名,共11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征集。
报名人数超过听证参加人名额的,按报名先后顺序选任。
(二)听证参加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客观、真实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和语言表达能力;
4.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运营或使用有利害关系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10时止。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请将填写完整的《听证会报名表》(附件2)连同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1.******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控制的通告(草案)
2.听证会报名表
****运输局 ******区****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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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