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1.比选需求第三条第9.其他说明中增加第(6)点内容:本项目为一次性包定,除采购人要求变更工程量外,合同无额外增加费用。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采购方实际情况需求,确保其对现场实际情况充分熟悉;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的具体要求而提出追加费用和其他索赔要求。中标价包含所有的相关费用。
2.投标截止时间顺延3个工作日。加急标书代写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避难间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最低成交价法
服务品目: 装修工程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140,000
项目地点: **市**大道5号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5-13 09:30
评审地点: **市**大道5号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189****8068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5-06 08: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5-13 09:00加急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8)供应商资质(本项目所需企业资质)不得在资质动态核查中显示不合格,查询网址如下:https://entq.****.com:12443/ms/admin/#/open/dthc-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