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人名称:****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电子票夹服务采购项目
4.项目限价:30000.00元/年
5.服务期限:3年,合同1年1签
6.采购方式:院内单一来源
二、采购需求
1.提供博思微信电子票夹小程序服务:通过博思电子票夹小程序,面向医院及患者提供开票服务通知、个性化取票、展示、保管、下 载等便捷线上渠道服务。
2.提供用票咨询、问题快速响应、即时处理服务。
3.提供微信扫码服务:患者通过微信扫描博思 H5 定制化二维码信息,查看电子发票文件,实现交付归集。
4.提供微信自动归集服务: 患者通过窗口、公众号、自助机或第三方平台等渠道交费成功后, 自动向患者推送开票信息。
5.提供微信通知服务:电子发票推送后,在患者微信“服务通知”功能内发送消息提示。
6.支持微信公众号接入服务:协助我院将博思电子票夹小程序挂接到我院微信公众号,以实现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内查询交款人发票功能。
7.个人信息管理:缴款人通过电子票夹服务微信公众号,实现个人信息修改、个人电子票据重新归集等。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微信电子票夹小程序”与“省财政电子票据信息管理平台”均为****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二者在技术架构、数据标准及业务逻辑**度耦合。其中,省财政电子票据****财政厅统一部署,博思公司为该平台的唯一开发和运维服务商。电子票夹作为该平台的关键配套模块,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目前市场上无其他可替代产品。
综上,为保持电子票据管理体系的完整性、稳定性和服务连续性,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续购电子票夹服务。
四、拟定供应商信息
1.公司名称:****
2.地址:**县**镇高新大道5号
五、供应商需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银行出具的2026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
7.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并提供对应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截图)。
六、公示期限
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2日
七、联系方式
1.名称:****
2.地址:**市新蒲新区乌江东路89号
3.联系人:赵老师
4.联系电话:0851-****5729(177****0487)
5.相关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院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