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小微型客车租赁及代驾服务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 ****2026年小微型客车租赁及代驾服务项目二次询比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本项目采购人为 ****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由于第一次询比采购失败,故采购人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询比,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
为保障****项目的用车需求,现对5座轿车、吉普车等车型的租赁服务及代驾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小微型客车租赁及代驾服务。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首次合同起止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年年底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价与上一年度相同。合同最多可续签1个年度。
2.5服务地点
**省内全省(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条件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 项目名称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资质等级 |
供应商(联合体各成员)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供应商(联合体承担车辆租赁任务的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客车租赁)****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成功的证明。 |
| 企业业绩 |
(1)供应商(联合体承担车辆租赁任务的成员)近三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的小微型客车租赁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者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履约证明复印件为准)。标书代写 (2)供应商(联合体承担车辆代驾任务的成员)近三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的代驾服务类(或包含驾驶服务的劳务(或服务外包)相关)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者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履约证明复印件为准)。标书代写 |
| 主要设备要求 |
供应商(联合体承担车辆租赁任务的成员)必须自有满足采购人需求的5座轿车10辆。 |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响应。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为承租人提供安全便利优质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确保车辆安全、卫生状况良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之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的供应商不得随车提供代驾服务,本项目供应商应是由车辆租赁单位和代驾服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车辆租赁任务的成员。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5 月 9 日00时00分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未按规定从“**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集团****公司网站》(https://www.****.cn)、《辽****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集团****中心 联系电话:024-****0776
****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6963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南街197****中心3-4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24-****6971
采购代理:****
地 址:**市**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24-****5378
邮 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