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院****医院反恐器材及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大数据产业园A1栋1301-13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26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学院****医院反恐器材及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海康威视、海康威视等 规格型号:ISD-SG5030SA-XXXXX、ISD-SMG3JW-ABCDEF等 数量:5台、5个等 单价:28260.00元、3600元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恒、王宏涛、郝翔、邵峰、钱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递交地址及电话:详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二环**路1868号
联系人: 邓老师
联系方式:0551-****088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230号五矿大厦10楼
联系人:王梦雅 郑瑞珂
电 话:0551-****2638 133****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