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烧结单辊破碎机齿辊装置外委修复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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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烧结单辊破碎机齿辊装置外委修复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08

****炼铁厂烧结单辊破碎机齿辊装置外委修复项目公开寻源公告

****对炼铁厂烧结单辊破碎机齿辊装置外委修复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炼铁厂烧结单辊破碎机齿辊装置外委修复项目

2、采购标的概况及范围:对炼铁厂烧结单辊破碎机齿辊装置按照技术协议进行外委修复,明细详见附件2。

3、建设或交货地点(具体分厂单位):炼铁厂

4、交货时间:本项目要求货期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

5、项目类型:货物

二、报名资格要求:

1、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炼铁厂烧结单辊破碎机齿辊装置备件修复技术要求。

2、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营业执照具备冶金机械设备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3、其它要求:(1)近3年钢铁企业同类型产品供货或维修业绩;(2)具备单辊破碎机齿辊装置的设计、生产制作能力。

4、禁止挂靠

三、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资质材料:(1)投标人(报名)基本情况表;(2)承诺书;(3)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其它资质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需扫描为pdf或jpg/png等图片格式(不可加密),附件(1)-(4)请下载《投标报名基本材料》模板填写,附件(5)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若无具体资质要求可不附)。

2、提交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请使用电脑桌面浏览器前往https://pan.****.cn/s/b41285dff8be,使用手机号登录后下载报名资料填写模版压缩包,解压后选择对应项目类型模版,填写完成后请将资料上传至供应商协同平台,同时发送至**特钢招标部邮箱。供应商协同平台网址、邮箱网址详见下文。)标书代写

3、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单位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等黑名单。

4、我公司将根据资格评审细则择优选择报名单位,报名成功不等同具备投标资格。报名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咨询和报名:

1、单位名称:****

2、联系地址:**省**市**区泊里镇集成路1886号 邮编:266409

3、招标部联系人:崔经理 0532-****5045/135****3898

4、业务部门联系人: 刘本海 131****6110

5、邮 箱:****@citicsteel.com(邮件标题命名规则: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6、有意向报名单位必须在供应商协同平台(https://beps.****.com:58080/beps/login.jsp,使用谷歌或360极速浏览器登录操作!)点击意向登记,登录后完成基本信息的填报并上传报名资料附件,同时将附件发送至**特钢招标部邮箱。

7、未在供应商协同平台进行意向登记视为本项目报名无效。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6-05-15 00:00:00标书代写

六、预计谈判日期:2026-05

七、备注:

1.****公司资格初审,未通过审核的单位通过供应商协同平台网站告知。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网站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告人提出,公告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上述时间以外的异议,公告人将不予受理。

3.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形式答复。

异议处理电话(招标部):0532-****5043/156****1716

邮箱:****@citicsteel.com(异议邮件标题命名规则:异议-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招标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正式文件为准。

5.****对本公告保留最终解释权。

公告单位:****

2026年5月8日

序号 备件名称 技术参数 使用单位 单位 数量
1 齿辊装配 SYDP****4030-QD 炼铁厂 套1 1

单辊破碎机齿辊装置修复技术要求

3.3.1将齿辊装置共14组42个辊齿全部进行更换,从辊齿根部更换;

3.3.2辊齿更换为堆焊辊齿(见示意图),齿冠位置合金厚度单边不低于40mm,

齿冠高度不低于350mm,齿根部位前侧合金厚度不低于15mm,两侧及背面合金厚度不低于10mm,更换后的辊齿位置与原位置偏差不大于2mmn;

3.3.3辊身表面堆焊耐磨合金,耐磨合金厚度为10mm。

3.3.4齿辊轴端密封恢复,表面堆焊耐磨合金,耐磨合金厚度为10mm。

3.3.5各组破碎齿之间焊接后应保持平行,其间距(310mm)偏差不得大于3mm,

修复后齿辊装置破碎齿外径为2300土50mm;

3.3.6齿辊装置整体修复完成后,同组破碎齿之间呈120°布置,各相邻的破碎

齿之间应相互错开60°焊接。面硬度不得低于HRC60;耐高温700°C;

3.3.7堆焊耐磨合金材质:Cr≥28%,Mn≥1.1%,Mo≥0.3%,V≥0.5%。堆焊后表3.3.8齿辊装置上的轴承座需开盖清理油污并重新注油,乙方在吊装、运输、修复等过程中必须进行严格保护,严禁磕碰、撞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轴承座及轴承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更换,更换的部件材质品牌不低于原设备。若乙方因修复原因需要拆卸轴承座及轴承,必须保护性拆除,并回装到位,乙方对拆除及回装的质量负责,若乙方拆除过程中损坏轴承、轴承座及附件,由乙方负责赔偿更换,更换的部件材质品牌不低于原设备。

3.3.9齿辊装置修复后,自安装使用之日起整体使用寿命≥4年,在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得出现破碎齿变形、开裂、断裂,或从主轴上整体脱落现象。整体修复完成出厂时主轴转动灵活,不得出现卡阻现象。

3.4修复后提供内容:

3.4.1修复过程中的影像记录(包含辊齿、辊身等堆焊前尺寸测量及轴承座拆检

的影像记录)、修复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等材料。

3.4.2对全部更换的破碎齿焊缝进行检查和着色或磁粉探伤,焊缝外观平整饱

满,内部无夹渣气孔等缺陷,探伤检查出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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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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