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三角光子产业园(一期)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三角光子产业园(一期)第三方检测 补疑1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1)****政府投资类工程,实施进度及工期受政策因素影响显著。(2)第三方检测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均为大型项目,普遍建设周期长;请问:是否可以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项目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均调整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60页至第63页“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为已完成的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建设厅建质函〔2017〕1949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自检不再作为竣工验收资料开始,**省才普遍实行第三方检测工作。公共建筑工程在房屋建筑第三方检测项目的比例较低,项目数量不多,公共****政府投资项目,工期受政策影响较大,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属于大型工程,各大检测机构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已完工项目普遍较少,建设工程检测行业满足此项评审因素的投标人数量甚少,有存在排斥、变相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嫌疑。为了本项目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问是否可以将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审对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均调整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三十岗乡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51-****52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邮 编:230000
项目负责人:马俊
电 话:0551-****3056、****3831
2026年5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8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