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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组织“西焦煤爱钢装****公司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通过网站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焦煤爱****公司(现改为****)****开发区化章街9号,租赁****集团有限公司1#厂房,生产、维修采煤机滚筒、掘进机割头、耐磨截齿及其他采矿设备配件。
因建设单位与****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约到期,且建设单位拟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而现有厂区内的部分公用设施陈旧,不能满足本次升级改造要求,同时为提高职工办公、生活环境,****拟将现有工程搬迁至******公司厂内,并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建设单位于2023年6月委托****承担****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3年8月30****示范区行政审批局以晋综示行审环评[2023]48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随后开工建设,2023年9月30日项目已全部建成,并可正常运行。
二、环保设施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严格落实了环评及环保部门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和要求。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搬迁及升级改造
地址:****示范区****园区锦绣街72号
联系人:连晓鹏
联系电话:186****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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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