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里水镇桂和金属材料产业集聚区和景路工程项目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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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124********266776A-****0422-0000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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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水镇桂和金属材料产业集聚区和景路工程项目监理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里水镇桂和金属材料产业集聚区和景路工程项目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5月0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2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问:1、招标文件7页5.4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与 招文107页格式中“五、本单位保证参加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 (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工程没有超过二项),如相关网站载明该总监理工程师 (有在建工程信息/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工程超过二项),”内容矛盾,是否修改格式内容
答: 修改招标文件107页格式“本单位保证参加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 (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工程没有超过一项),如相关网站载明该总监理工程师 (有在建工程信息/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工程超过一项),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1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省**市**区里水镇**沿**路6号 |
地址:**市**区季华东路顺联公园里2座1319室 |
| 联系人:谭工 |
联系人:余工 |
| 联系方式:0757-****9562 |
联系方式:0757-****0217 |
| 2026年05月08日 |
2026年05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