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校区烟感报警器设计服务采买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荣街120号
成交金额:2.5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5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5.00 分
三、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新校区烟感报警器设计服务采买项目。 项目范围:针对****新校区学生宿舍烟感报警器采购项目提供相关设计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烟感报警器点位规划、施工管线设计等内容,须严格遵循国家消防及校园安全相关规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设计图纸。具体详见采买需求。 服务要求:按采买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天内提供设计图纸等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满足采买文件要求。 |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示结果有质疑,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买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买人或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买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买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买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买人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东路444号
联 系 人:贾老师
电 话:180****7225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珍珠小区C01-2
联 系 人:闫经理
电 话:19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