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人民法院食堂主、副食、干调品配送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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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食堂主、副食、干调品配送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2026-05-08

项目概况

****法院食堂主、副食、干调品配送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3日 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法院食堂主、副食、干调品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三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履约地点:****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每月初结算上月发生额,提供发票及明细。

三.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政

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四.食品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成交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五.食堂配送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品种):

1、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2、新鲜肉类:猪肉、牛肉、羊肉类:猪肉需打膘,所有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猪肉身上的任何部位均以****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的瘦肉或肥肉价格结算、牛肉身上的任何部位均以****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的瘦肉或肥肉价格结算、羊肉身上的任何部位均以****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的瘦肉或肥肉价格结算。(例如猪下五花肉即以信息平台上的瘦猪肉结算、牛、羊、鸡肉均以此类方式结算。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

3、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4、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气味正常。

5、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6、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7、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它腌菜类根据市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8、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9、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0、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送货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11、食用油:花生玉米调和油、压榨一级花生油产品符合 GB1534-2003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12、大米面粉: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新面粉。

13.奶制品:袋装奶为生产日期15天之内、盒装内为生产日期30天之内、酸奶为生产日期7天之内。

六.交货时间及配送标准:

1、提供配送品种、时间、供应量要及时、安全、准确无误。每天早 6 点 之前将当日所需食材、物品安全无误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货品送到后,经甲方食堂质检员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对不合格的食品无条件退回乙方,并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配送时间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协调但不得延误)

2、乙方所提供蔬菜需为净菜,不含根须,如不符合甲方验收要求乙方需立即退换。乙方提供水产品鱼虾类需不含冰及外包装净含量,如不符合甲方验收要求乙方需立即退换。水果为去除外包装净含量,如不符合甲方验收要求乙方需立即退换。

3、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所有食品足斤足两,不得出现“缩水”和“抽条”现象,否则甲方拒绝接收,或要求补送。乙方每天所供食品数量以甲方检斤为准。

七.价格要求:

1、成交供应商供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所送食品的品名及价格清单。

2、 签订合同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价格;若遇到该平台没有的品目,以甲方询价为标准,进行议价;综合考虑各种价格变动因素(如合理损耗、运输费等)制定采购价格。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但不得超出本次预算价。

八.定向采购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扶贫脱困工作,根据区财政有关要求和指定帮扶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定向采购不低于全年食堂伙食费用10%的任务指标。

九.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配送要求或不能保质保量提供配送食品,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2、如果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乙方可提前一星期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3 、乙方不得以金钱、财物、吃请等形式对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有贿买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4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10)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所有食品新鲜、足斤足两,不得出现“缩水”和“抽条”现象,否则甲方拒绝接收,或要求补送。并以当日送货金额的30%赔偿甲方。(11)乙方每天所供食品数量以甲方检斤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8日23时59分至2026年05月15日00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 09时3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地点:**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3日 09时30分(**时间)
地点:****采购中心(**市**区观泉路102-6****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电子标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街86号
联系方式:024-****9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大街20B区4
联系方式:024-****1220
邮箱地址:****@126.com
开户行:建行****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210********052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东禹、刘连芳
电 话: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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