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交换器工艺处理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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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交换器工艺处理项目采购公告

****(简称:厦航)拟对【MFJWZC****001】热交换器工艺处理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合同包1;

项目名称:热交换器工艺处理;

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

采购概况

拟购数量

对飞机热交换器

进行工艺处理

对离位的飞机热交换器(件号:182820-4和182820-3)进行切割、清洁、打磨、焊接等方面的工艺处理。

300件次

注:上述数量为3年预估量,且非一次性购买,采购人对数量不保底、不设上限,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评估该情形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无效:

合同包1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分公司响应,****公司的授权

2.****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不存在被采购人列入不诚信/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被采购人处罚不得参与采购项目的情形

5.不属于厦航《供应商管理规定》禁止交易情形的企业。具体情形见(格式九)

6.响应文件签字代表即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响应文件签字代表即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颁发的维修许可证;

其维修许可证中的许可维修项目需包含ATA-21-50客舱冷却系统中的热交换器的部件维修能力;其“最新有效部件维修能力清单”须包含:热交换器(件号:182820-4和182820-3)的翻修(维修工作类别)。

2. 供应商须具备翻修飞机热交换器(件号:182820-4和182820-3)的成功案例。

3. 供应商须具备近三年(2023年-2025年)与国内航司**的经验。

是否接受

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5月8日9:00至2026年5月12日16:00(**时间)。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向厦航机务招采专用邮箱(****@xiamenair.com)发送邮件,明确表达参与意向并提供接收采购文件的邮箱地址;采购联系人将在收到邮件后24小时内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电子邮箱并确认其已收到。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线下谈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完成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16:00(**时间),以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门市**区花屿路3****基地****工程部****计划处(注明仝先生收),邮政编码361000。

3.递交要求:响应文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后,递交正本1份,副本4份。

4.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均将被无条件拒收。标书代写

五、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花屿路3****基地机务楼905室

联系人:仝先生 联系电话:0592-****905或139****6445

电子邮箱:****@xiamenair.com。

六、质疑、投诉的反馈途径

质疑/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质疑/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质疑/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将有效的质疑材料通过书面方式递交至采购人。

质疑材料受理单位:****

受理地址:**市**区花屿路3****基地机务楼905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0592-****903,邮箱:****@xiamenair.com

如供应商对质疑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质疑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单位:********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区东黄路321号

电话:0592-****897,邮箱:****@xiamenair.com

质疑有效期时限

阶段

质疑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日前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3 个工作日前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采购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出质疑

(质疑、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质疑/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七、本采购公告的解释权归****。

****

2026年5月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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