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为有效推进民生计量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高开财〔2024〕64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计量检定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质量强区建设-计量检定服务项目(****及目录名称“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引入有法定授权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照****下达的强制检定计划,对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非自动衡器提供抽查检定服务,按时完成至少88台非自动衡器强制检定,出具检定证书,为计量监督执法提供依据,有效推进民生计量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计量检定服务工作,可有效维护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性,避免出现“缺斤短两”现象,维护广大群众的消费权益和切实利益,积极发挥计量在民生领域的重要作用。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8800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承接主体为具有法定检定资质的单位;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按照****下达的强制检定计划,对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非自动衡器提供抽查检定服务,出具检定证书。
八、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由****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服务期限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5月8日到5月14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5月14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871-****5657
****分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