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叠****广场装饰装修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区叠****广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本招标项目**市**区叠****广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市**区数据局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海数据备〔2026〕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建设采用:R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区叠****广场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位于**市**区三星镇叠****广场园区内
2.1.2建设规模:****广场室内外装饰装修及配套改造工程,总装饰装修面积约16000㎡,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室内装饰工程:完成1-2层公区走道、展厅、办公区、前厅等区域的楼地面、墙柱面、天棚装饰装修;(2)室外装饰工程:完成室外走廊顶面装饰、室外艺术展陈等配套工程;(3)安装配套工程:同步完成水电暖通、消防改造、建筑智能化、电梯改造等配套安装工程。总投资约为365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约2787.7178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5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 06 月 22 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 07 月 17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9年 09 月 25 日
2.1.5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等国家、省、市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设计深度的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满足所有验收相关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招标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执行国家、**省、**市、行业有关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施工图中规定的标准,当标准互相矛盾时,按高标准执行。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招标人要求等文件中要求不一致的,按照标准高的执行。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监、报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竣工图绘制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2.3****政府采购工程:
R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R否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④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①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R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若采用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
(3)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以上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注2:①注册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内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册二级建造师,必须按照《****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②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业绩。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EPC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如为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材料;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工程总承包合同;两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如为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提供已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维护的信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4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4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4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4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的监理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注2: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EPC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如为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材料;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须体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该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两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如为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须体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④如为监理业绩: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提供已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维护的信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1)自2024年04月01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R(2)自2025年04月01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自2021年04月01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R(4)其他: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取综合总得分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1****委员会评审结束后,若有效投标人为3至5名时,****委员会依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不排序中标候选人;(2)若有效投标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依次按下列办法筛选中标候选人。 ①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 ②经济标得分高的优先。 如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上述得分仍然相同时,则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末位入围单位。抽签方式(采用1号球和2号球进行抽签,抽到1号球者入围中标候选人)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拟派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拟派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提供投标企业与左述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缴纳的2026年4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或验证码保险可查询); | ||||
| 投标诚信承诺书 | 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诚信承诺书》。 | ||||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提供相关凭据(如提交《见索即付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
| 资质动态监管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在****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R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6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2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R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72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R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则: 评标基准价=A×K,K的取值范围为94.5%、95%、95.5%、96%;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R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
| 2.2.4(1) | 1.1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暗标)(20分) | 1.设计说明(0-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0-10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 ||||
|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0-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 ||||
| 4.绿色设计(0-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3.对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分。 | ||||
| 5.设计深度(0-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
| 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设计要求、设计任务进行方案设计,提供视频或PPT文件。 本工程方案设计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评分(得分取所有设计文件评委评分中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1:未提供的不得分,缺项的该项不得分。设计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徽标、文字、语句及其他特殊标记。 注2:本项目投标人需将设计方案文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后在系统中上传至图纸文件,投标文件和图纸文件分开上传。 | |||||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72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R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则: 评标基准价=A×K,K的取值范围为94.5%、95%、95.5%、96%;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6分) | 1.总体概述(1.4-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2.施工的重点难点(1.4-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3. 施工**投入计划(0.7-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7-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要求: a.技术标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 b.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 c. 表格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五号“常规”字(黑色),图片内的文字不执行文字大小要求; d.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e.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彩色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徽标、文字、语句及其他特殊标记。除此之外,对图片颜色、图片内文字的字体、字号、行间距、颜色不作要求。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扣完为止。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及投标企业与上述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缴纳的2026年4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或验证码保险可查询),否则不得分。 (2)设计人员配备齐全,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设计负责人除外): ①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2分); ②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2分); ③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2分); ④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2分); ⑤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2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提供投标企业与上述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缴纳的2026年4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或验证码保险可查询);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不予计分。 |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 12分 (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 |||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5 名(不少于5名),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R带入□不带入 | |||
| 定标程序 |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7人 | |||
| 5.2.1 | 定标标准 | R企业财务状况 R企业运营情况 R企业信誉 R企业规模 R企业荣誉 R后期维护保障 R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R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 注: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营业额大的企业优于营业额小的企业 ②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③履约评价好的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的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④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业记录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的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的企业; ⑤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⑥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地市级荣誉少企业。 | |||
| 5.3.1 | 定标方法 | R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数量减少时,将继续定标。 □ 集体议事法:****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5 月 8 日至2026年 6 月 8 日0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 月 8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在****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各潜在投标人,原**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市公共**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675;2.**市公共**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招标人地址 | **市**区三星镇纺都大道188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中路234号同慧嘉园西门 |
| 联系人 | 朱亮 | 项目负责人 | 唐** |
| 电话 | 187****9875 | 电话 | 159****6101 |
| 传真 | / | 传真 | / |
| 邮编 | 226100 | 邮编 | 226100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区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5045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
地址:**市**区三星镇纺都大道188号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