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等相关要求,为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园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高开财〔2024〕64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辅助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质量强区建设-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及目录名称“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依照****下达的监督检查计划,****园区特种设备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技术优势,辅助行政监察工作,为园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特种设备风险辨识、应急救援演练及事故后处理等方面提供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为高新区生物医药、贵金属等产业、企业使用的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场)专用机****学校、商场、医院、车站、集贸市场、酒店、餐饮场所、自建房、超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为主,完成不少于38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辅助服务;****开发区分局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类特种设备业务培训及政策宣贯提供技术支持;对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清单梳理及整改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和事故后处理等方面提供第三方专业技术意见。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技术优势,帮助园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机制,查找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形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自主化开展特种设备风险辨识及隐患治理,保障园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可防可控。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83600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在****统一安排部署下,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人员专业技能与管理水平的提升,提高高新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八、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由****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服务期限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5月8日到5月14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5月14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871-****5657
****分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