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公司****工厂试点项目—数智化规划咨询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采购)
三、采购需求:
| 标项 |
标项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描述 |
| 1 |
****公司****工厂试点项目-数智化规划咨询项目 |
70 |
**工厂数字智能化规划设计全流程服务,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工艺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生产流程数字化、产品创新研发和品牌数字化营销等,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实现生产方式革新、产品品质跃升、品牌价值重塑。包括数字智能化顶层设计与各专项设计两大部分,各部分协同衔接,确保设计成果可落地、可指导、可考核,具体范围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
服务期限要求:本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至数智化规划咨询项目(以平台、软件建设为主)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使用止,总周期不得超过90日历天(具体期限可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由招标人调整)。
为确保项目平稳落地,中标人须在项目建设期结束后,继续履行软件系统深度调试、试运行保障、人员培训及验收后短期技术支持等服务。该延伸服务期不计入上述90日历天的建设工期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七)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于2026年5月14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至2026年5月18日16:00止(**时间)。
(三)获取方式: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500元/份(****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 9:30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注:封口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外包装有破损致使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外露的,视作未密封)标书代写
七、投标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 4 楼开标 3 室。标书代写
八、开标时间:2026年5月19日9:30时。标书代写
九、开标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 4 楼开标 3 室。标书代写
十、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标书代写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注:①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标书代写
②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luban/home)。
十二、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方式:由投标人将查询网页截图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三、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投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四、项目咨询及质疑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1****8631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方鸿燕 联系电话:183****5737
质疑联系人:孟雯 联系电话:139****0098
地址:**市**区李渔路轨道交通大厦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