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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2MA94T8P06P | 建设单位法人:刘子永 |
| 吕锁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津六路332-1号1幢 |
| 3000吨/年润滑脂基础油提质增效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11-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津六路332-1号1幢 |
| 经度:118.2223 纬度: 37.5024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09 |
| 东环利分建审〔2024〕0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8-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2MA94T8P06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22MA94T8P06P | 验收监测单位:中博华创(东****公司 |
| ****0500MA945NPD2F | 竣工时间:2025-05-12 |
| 2025-05-1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11 |
| 2025-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net/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000吨/年润滑脂基础油 | 实际建设情况:3000吨/年润滑脂基础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依托原有项目的现有大部分工程设施基础进行改建,新增8台气动混合罐、3台低温搅拌罐、1台框板式过滤机、2个55m3卧式不锈钢储罐等设备,主要以减二线矿物油、脱色剂、絮凝剂、抗磨剂为原材料,主要工艺为原材料-混合-加热-过滤-冷却-产品,建成后年产3000吨润滑脂基础油。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依托原有项目的现有大部分工程设施基础进行改建,新增8台气动混合罐、3台低温搅拌罐、1台框板式过滤机、2个55m3立式不锈钢储罐等设备,主要以减二线矿物油、脱色剂、絮凝剂、抗磨剂为原材料,主要工艺为原材料-混合-加热-过滤-冷却-产品,本项目年产3000吨润滑脂基础油。 |
| 不锈钢储罐从卧式变为立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进入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5m、内径 0.3m 的排气筒(DA001)排放;混合、加热、过滤工序产生的 VOCs废气进入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域标准(10mg/m3),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限值(60mg/m3、排放速率3kg/h)。通过加强车间全密闭等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确保厂界VOCs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县****公司进行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县****公司进水水质标准。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防火墙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供货厂家回收;袋式除尘器截留的物料回用于生产;滤渣、定期清理的储罐油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实际建设情况:运营期,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进入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5m、内径 0.4m 的排气筒(DA001)排放;混合、加热、过滤工序产生的 VOCs废气进入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15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域标准(10mg/m3),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限值(60mg/m3、排放速率3kg/h)。通过加强车间全密闭等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确保厂界VOCs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县****公司进行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县****公司进水水质标准。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防火墙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供货厂家回收;袋式除尘器截留的物料回用于生产;滤渣、定期清理的储罐油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DA001和DA002的排气筒内径均由0.3m变更为0.4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颗粒物、VOCs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0012t/a、0.42t/a以内。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颗粒物、VOCs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0012t/a、0.42t/a以内。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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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078.64 | 0 | 0 | 0 | 1078.64 | 1078.6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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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009 | 0.0012 | 0 | 0 | 0.001 | 0.001 | / |
| 0 | 0.036 | 0.42 | 0 | 0 | 0.036 | 0.036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县****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为COD和氨氮,经化粪池处理后,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县****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县****公司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 废水排放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县****公司进水水质标准 |
| 1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 解包、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投料粉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3~3.9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 |
| 2 | 活性炭吸附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限值(60mg/m3、排放速率3kg/h)。 | 混合、加热、过滤工序产生的VOCs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有机废气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为3.87~5.63mg/m3,排放速率为0.011~0.016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限值(60mg/m3、排放速率3kg/h)。 | |
| 3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体物料解包、投料粉尘及混合、加热、过滤工序VOCs,通过车间密闭和加强管理来控制。 | 厂界颗粒物浓度为232~295μ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厂界VOCs浓度最大值为1.6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引风机、装车泵、混合罐、搅拌罐、过滤机、空压机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声功率级为60~85dB(A),主要降噪措施是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 | 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防渗说明,车间地面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已采取了防渗措施。 |
| 1 | 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供货厂家回收;袋式除尘器截留的物料回用于生产;滤渣、定期清理的储罐油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供货厂家回收;袋式除尘器截留的物料回用于生产;滤渣、定期清理的储罐油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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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