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一批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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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一批拍卖公告
公告来源:****发布时间:2026-05-07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5-15 10:00

预展地点:详见:附件《行驶证、登记证、照片》标的存放地点

预展时间:2026-05-07~2026-05-14

受委托,本公司依照《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2026年5月15日上午10:0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以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对下列“报废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一批”,按实物现状分别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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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

看货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14日上午11:00时止;

看货地点:详见:附件《行驶证、登记证、照片》标的存放地点;

看货联系电话:139****5557。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本次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必须是法人企业,且必须是具备“报废汽车回收”资质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报名须提供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2)报废汽车回收资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竞买要求:有意向竞买人请于2026年5月14日下午15:00时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上传企业或个人有效证件进行认证;交纳规定****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户名:****,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碑支行,帐号::111****47625),并持相关有效证件及《标的现场踏勘及竞价承诺确认书》与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六、本次拍卖公告和公示的全部资料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必须对本次拍卖标的物进行现场查验,并在《标的现场踏勘及竞价承诺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确认;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确定标的价值。未尽事宜,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标的明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品质、完整性及可适用性)与标的实物相互之间,很可能存在不完全一致的情况,请竞买人务必仔细审察现场展示标的实物,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经登记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认可标的物状况及相关约定,视为对标的物无异议;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不包含该车型附加配件(标的图片仅供参考)。

2、所有车辆不含保险。

3、本次拍卖价格为含税价;竞买成功后由委托人按成交价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竞买人如未到现场查看实物了解实物情况而参与竞买的,则认定竞买人默认了解该实物情况。

九、拍卖成交:

1、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当日与我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竞价记录》,同时将拍卖成交价10%的“合同履约、安全责任保证金”划到我司指定帐户。“合同履约、安全责任保证金”为我司为委托人代收款项,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车辆报废手续后由我司原路退还给买受人(不计利息)。

2、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报废车辆交接协议》等相关合同协议,方可进场交付标的物。

3、成交标的交付时,买受人需与委托人签署车辆移交手续,车辆一经移交给买受人,从“移交之时”起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违章违法行为、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4、自买受人进入现场后,标的物视为已移交买受人,委托人不负责保管。移交、拆除及报废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和相关人身、消防、环保设施等安全责任以及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提货期要求: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报废车辆交接协议》等相关合同协议要求按时提货、拆除搬运标的物,若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全拆除搬运,则视为买受人放弃标的物所属剩余物资所有权,标的物所属剩余物资所有权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有权对标的物所属剩余物资另行处置。

6、买受人在签订《报废车辆交接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报废车辆的报废处置,并提供相关报废手续交予委托人。若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每逾一天按200元/天/辆扣罚其“合同履约、安全责任保证金”,由此产生的费用及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若超出规定时间5天后仍未提供相关报废手续,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物,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十、因市场价格的变动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买受人以任何理由不签署本公告中所要求签署的相关资料、不支付成交价款、不接受成交标的物均视为违约。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的,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收回标的物,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由买受人承担该标的本次拍卖买卖双方的拍卖费用和下次拍卖不足本次成交价的差额及一切法律责任;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委托人未提供相关发票、合格证等原始取得凭证,意向竞买人需详细了解标的明细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竞拍。

报名电话:023-****3813 139****5557

报名地址:**市**区北区路10号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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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行驶证、登记证、照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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