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港区清溪作业区往返赛特刚玉吨袋及散货运输招标
1.2、起运地点:****库房,清溪港
1.3、工作范围:提供货物从起运地至目的地的汽车运输、货物交割等相关服务。
1.4、服务期限:2026年。
1.5、交货地点及预估交货数量:
赛特刚玉-清溪港,棕刚玉20000吨/年;刚玉渣10000吨/年。清溪港-赛特刚玉,50000吨/年;以招标方实际发运数量为准。
第二条 投标报价
2.1、投标报名审批通过并且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在招标方通过欧贝平台 (www.****.cn)发布的询单进行线上报价。每项报价应备注起运****库房和运输方式。
2.2、报价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3、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含税包干价(X 元/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码头作业、仓储、运输、人工、保险、项目管理、安全措施、税金(9%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2.4、遇投标、议标、评标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投诉联系方式(张洪,电话139****3671; 幸向前,139****8391)。
标书代写
2.5、保证金:投标报价单位,需在报价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50000 元(伍万元整),打款时务必注明投标项目及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信息,便于及时准确退还保证金。确定中标单位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后不履行,保证金不予退回。已**单位可以不用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按以下信息缴纳:
开户单位: **** 开 户 行: 工行****支行 账 号: 310********00047501 行 号:102****00949
第三条 付款方式(如与招标要求不一致,投标时需明确备注)
3.1、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若不接受银承只接受电汇,实际开票结算价格按中标价格下浮2%。例:中标价格10元/吨,按照9.8元/吨结算付款)。
2.2、付款时间:每批货物完成全部交货双方完成结算后,承包单位开具结算金额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9%)给招标方,招标方收到发票后60天付清运费。
第四条 联系方式
3.1、标书接收人:何禄彬
电话:181****4184
邮箱:****@qq.com
六、报名要求:
保证金:投标报价单位,需在报价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50000 元(伍万元整),打款时务必注明投标项目及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信息,便于及时准确退还保证金。确定中标单位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后不履行,保证金不予退回。已**单位可以不用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按以下信息缴纳:
开户单位: **** 开 户 行: 工行****支行
账 号: 310********00047501 行 号:102****00949